陆亦可稍微放松,心想:
祁同伟的底牌,难道根本不是用来正面抗衡王天龙和那份最高鉴定报告的?
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是要直接去抄赵澍的老巢,在她自以为胜券在握、全力一击的时候,给她来个中心开花?
赵澍那种女人,心思缜密如发,手段狠辣果决,背景深不可测。
她经营的“后院”,必然是铁板一块,戒备森严,是那么容易起火的吗?
祁同伟如今身陷舆论漩涡,他依靠的是什么?是谁?
一连串的疑问如同潮水般涌上陆亦可的心头,让她感到一阵眩晕。
但她看着祁同伟那副即使在泰山压顶之下,依然气定神闲、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
心里那股因为王天龙到来而产生的绝望和无力感,竟莫名地消散了一些。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到极致的好奇,连她自己都觉得荒谬的期待。
比起沙瑞金等人,陆亦可更加信任祁同伟底牌的力度。
但不禁在心里盘算他的底牌,究竟是什么?
然而,现实没有给陆亦可太多思考的时间。
就在祁同伟刚刚走回被告席,尚未坐定的刹那。
“咚!!!”
一声沉闷如惊雷般的巨响,猛地从法庭入口处传来。
那两扇厚重的、象征着司法威严的橡木大门,被人从外面用一种粗暴的力量猛地推开了。
巨大的声响瞬间撕裂了法庭内勉强维持的平静,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刹那间,整个审判庭陷入了一片死寂,落针可闻。
连向来敏锐的记者、摄像、直播镜头都慢了一拍,随即才反应过来,连忙转向门口。
只见七八个身着统一深色西装、气质冷硬、步履铿锵的男女,如同利剑出鞘般,大步流星地闯了进来。
他们无视了法庭的肃穆,无视了所有惊愕、疑惑、恐惧的目光,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姿态,径直走向法庭中央。
为首一人,年纪大约五十岁上下,面容方正,线条刚硬,一双眼睛锐利如鹰隼,扫视之间,带着一种执掌生杀大权的冷冽气场。
他手中,赫然提着一个带有特殊徽记和编号的黑色金属证物箱。
正是特别监督小组组长,王天龙。
他身后的组员,个个神情肃穆,眼神警惕,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
一行人瞬间将法庭原有的平衡打破,直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把握住了庭审的节奏。
直播弹幕在这一刻彻底爆炸,如海啸席卷了整个网络屏幕。
“卧槽!谁啊?这么猛?”
“这气势……简直了,来者不善啊!”
“看那个箱子,是证物箱!里面装的是什么?”
“王天龙!那是王天龙!我在内部通报上见过他的照片!”
“看他们的勋章,是三方联合特别监督小组?我的天,直接闯法庭!”
“看审判长和沙瑞金他们的脸色,全变了……”
“难道侯亮平说的真是事实?如果这帮人的目标是祁同伟,那么这次绝对玩完了,最高层直接插手了!”
各种猜测、惊呼、担忧、甚至是幸灾乐祸的言论,甚嚣尘上。
沙瑞金、田国富、李达康三人,在门被撞开的瞬间,心脏几乎同时骤停了一拍。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王天龙以如此强势、如此不留情面的方式出现时,他们的心还是猛地沉了下去,沉入了无底深渊。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而且比预想的更加直接,更加猛烈,连最后一丝斡旋的余地,都被这粗暴的闯入彻底碾碎。
“来者,凶狠无比啊,肯定不是例行公事,而是有着明显的倾向……”
沙瑞金闭上眼,极快地吸了一口气。
再睁开时,眼神里只剩下愤怒。
他不能后悔,现在与祁同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必须要赢到最后!
田国富和李达也都是康脸色铁青,拳头捏得死紧,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王天龙一行人长驱直入,无能为力。
在这种绝对的权力和大势面前,他们这些封疆大吏,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力。
王天龙无视了法庭里所有或惊愕、或恐惧、或探究的目光。
他径直走到法庭正中央,站定,面向审判席。
为了避嫌,不给人留下把柄,他没有去看被告席上的祁同伟,也没有理会旁听席前排的沙瑞金等人。
他的目光直接锁定了审判长刘秉公。
“审判长,各位法官。”
王天龙一路赶来,竟面不改色,气息沉稳。
他的话清晰地传遍了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也通过直播信号,传到了无数屏幕前。
他从容地亮出一个红色封皮的证件:
“我是最高法、最高检、中纪委三方联合特别监督小组组长,王天龙。”
他顿了顿,目光如电,扫过全场。
最终,那冰冷的目光才落在了祁同伟身上。
祁同伟已经起身,与王天龙隔着半个法庭,遥遥相望,宛如两个宿命对手。
“根据最高授权,”
王天龙的声音陡然加重,每一个字都让人心跳加快。
“现就祁同伟案关键物证,编号hd2017-007,即涉案狙击步枪的最终鉴定结果及相关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并提请当庭质证。”
话音落下,如同在滚沸的油锅里泼进了一瓢冷水,整个法庭彻底炸开了锅。
旁听席上抑制不住的惊呼声、倒吸冷气的声音响成一片。
王天龙身后的组员立刻上前,动作熟练地打开了那个黑色的证物箱。
里面,在柔软的内衬上,静静地躺着的,正是那把引发了无数风波、决定着祁同伟命运的“狙击枪”
冰冷的金属部件在灯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仿佛死神的凝视。
根本不用刘秉公引导与核实,王天龙节奏很快,不由分说地从箱子里拿起一份装订整齐、盖着鲜红印章的文件,举了起来。
“这是由军方最高技术部门,联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共同出具的最终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