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远踏入玉楼春时,腰间的玉带钩撞上指尖把玩的和田玉佩,发出“泠”的一声清响,像碎冰落进玉盏。这声响不大,却像投入湖面的石子,瞬间让喧闹的前厅静了一瞬。说书先生的醒木停在半空,弹琵琶的姑娘指尖悬在弦上,连跑堂的小厮都下意识收了脚步——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长安城里的达官显贵都知道,沈公子出身名门,自幼浸在书斋里,素爱清净,却偏对这最嘈杂的玉楼春青眼有加。这其中的缘由,明眼人多少能猜到几分,无非是为了那个叫飞燕的舞姬,可谁也不敢点破。毕竟,沈家门第显赫,谁愿为了风月场的闲话,去触那霉头?
他微微抬眼,眼角的余光像描金的笔尖,轻轻扫过二楼回廊。雕花栏杆的阴影里,苏燕卿正倚着柱角望过来,鬓角的银饰在灯笼光里泛着冷光,像淬了冰的针。那女人是玉楼春的老人,从当年的红牌舞姬到如今的半个主事,阅人无数,眼神总带着点探究,像浸了水的棉絮,看着软,实则沉甸甸地压过来,仿佛要把他皮相下的心思都浸得透透的。沈知远嘴角勾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心里冷笑:查吧,便是让你看穿了又如何?一个风尘场里摸爬滚打的老鸨,还能掀翻了他沈家门楣不成?她若识趣,便该守好本分,将这“沈公子痴情”的戏码配合到底;若是不识趣……他指尖的玉佩转得更快了些,玉质温润,却硌得指腹发紧。
“哎哟,沈公子今儿来得早!”老鸨王妈妈扭着水蛇腰迎上来,头上的珠花随着动作叮当作响,像串廉价的风铃。她身上的脂粉香混着劣质的桂花酒气扑面而来,甜腻得发冲,像打翻了的香粉铺。沈知远下意识地侧了侧头,避开那股浊气,指尖的玉佩转得更快了些,面上却噙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温和得像春日里的微风:“听闻飞燕姑娘新排了《柘枝》,特来捧场。”
这话半真半假。他确实是为飞燕来的,却不是为了看什么新排的舞。礼部尚书的信昨夜送到了府中,用的是烫金云纹信封,封口盖着尚书府的朱印。信里的字是尚书亲笔,笔力遒劲,字里行间都是催着定下婚期的意思,还附了张嫁妆清单,宣纸铺开来能占满半张书桌——良田千亩在渭南,铺面二十间在长安西市,还有一箱箱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足够让沈家填补去年疏通关节时亏空的国库银子。他今日来,不过是想给那笼中的雀儿再添根新的羽毛,让她飞得更欢些,也让旁人看得更热闹些。毕竟,一个为风月场女子痴狂的才子,总比一个步步为营的野心家,更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屏风后传来细碎的环佩声,叮铃叮铃,像雨打芭蕉。沈知远故意放慢了脚步,目光落在屏风上晃动的影子上。那影子提着裙摆,步态有些急促,裙摆扫过地面的声响透过屏风传出来,窸窸窣窣,带着点少女的雀跃。他心里掠过一丝厌烦,像看见蛛网粘住了飞蛾——这般轻易就被牵动的心思,真是蠢得可笑。他送的那支东珠钗,不过是用父亲赏的次等玉佩换来的,那匹云锦料子,在他书房的暗格里还有三匹,可这女子,竟当是什么稀世珍宝。
飞燕转出来时,他恰到好处地抬眼,目光落在她身上,带着几分“惊艳”。她穿着件月白舞衣,裙摆上绣着几枝浅粉的莲,花瓣边缘用银线勾了边,在烛火下泛着柔和的光,像月光落在水面上。这料子是他前几日让人送去的,江南织造局新出的云锦,薄得像蝉翼,对着光看能瞧见细密的云纹,十两银子一尺,足够寻常百姓过半年安稳日子。他就是要她穿得这样扎眼,让所有人都看见,沈公子对这位飞燕姑娘,是不同的。
果然,她看见他时,眼里像落了星子,“唰”地亮了起来,随即又像受惊的鹿,慌忙低下头,双手紧张地绞着裙摆。鬓角那支珍珠钗随着动作轻轻晃动,珠光是暖的,衬得她颈间的肌肤像上好的羊脂玉。那钗子也是他送的,鸽卵大的东珠,是他让管家去珠宝行挑的,算不上顶级,却足够在这玉楼春里压过其他姑娘的风头。他记得当时管家还劝:“公子,为个舞姬费这心思,不值当。”他只淡淡道:“你不懂。”——这点“牺牲”,在他看来不过是钓鱼的饵,用好了,能钓来比东珠贵重百倍的前程。
“沈公子。”她屈膝行礼,声音软绵得像江南的黄梅雨,尾音带着点怯生生的颤,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她的指尖掐着裙摆,指节泛白,连耳根都透着红。
沈知远伸出手,做了个虚扶的动作。指尖若有似无地擦过她的手腕,触感细腻得像上好的杭绸,带着点微凉的体温。他心里像被羽毛扫过,却不是什么怜惜,而是猎手触到猎物皮毛时的审视——这般娇嫩的身子,倒是配得上“舞绝”的名头,腰肢软得像没骨头,眼神纯得像山泉水,只可惜,生错了地方,也错付了心思。
“不必多礼。”他笑得温和,眼底的温度却像结了冰的湖面,看着平整,底下却是刺骨的寒,“早就说过,在我面前,不必这般拘谨。”
她果然红了脸,从耳尖一直蔓延到颈窝,像上好的胭脂晕开了色。低头时,露出一段纤细的脖颈,线条优美得像玉雕的天鹅,只是那微微绷紧的弧度,泄露出她的紧张。沈知远心里掠过一丝厌弃——不过是几句温言,就羞怯成这样,真是没见过世面。他在京城见过的贵女,哪个不是从容得体,进退有度?便是尚书千金,与他谈论诗词时,也是落落大方,哪像她这般,见了男人就像见了猛虎。面上却更热络了些,语气里添了几分关切,像春日里的暖阳:“听说你为了练新舞伤了膝盖?”
这话是他从王妈妈那里套来的。昨日他让小厮来送料子,特意嘱咐小厮“问问飞燕姑娘近况”,还塞了块碎银子。王妈妈那等八面玲珑的人,自然把“练舞太急磕了膝盖,青了好大一块”这种小事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末了还不忘拍着胸脯保证:“沈公子放心,我让厨房给她炖了老母鸡汤,补着呢!”又叹一句“沈公子真是疼人,比亲哥哥还上心”。他当时只笑着应了,心里却在盘算——这点伤,正好用来做文章。
飞燕猛地抬头,眼里满是惊讶,像没料到他会知道这种小事。那双杏眼睁得圆圆的,眼尾那颗小小的痣越发清晰,像粒沾了胭脂的红豆。“小伤,不碍事的。”她慌忙摆手,袖口顺着动作滑落,露出手腕上一道浅浅的红痕,像是被绸带勒出来的,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显眼,像条细小的血蚯蚓。
“怎么能是小伤?”沈知远皱起眉,语气里的关切浓得能化出水,仿佛那伤是在他自己身上,“舞者的腿,比性命还金贵。我让人从太医院取了上好的伤药,金疮药混着珍珠粉调的,既能止痛,又不留疤,等会儿让苏妈妈给你送去。”他特意加重了“太医院”“珍珠粉”几个字,声音不大,却足够让周围竖着耳朵的丫鬟仆妇听见。
他说得恳切,连自己都快要信了这份“真心”。那伤药确实是太医院的方子,却不是什么名贵药材——不过是他让管家去药铺随便抓的,三钱当归,两钱红花,混了点最次等的珍珠粉,调在猪油里,看着倒像那么回事。他太清楚,对付这种女子,要的就是这种“细节处的关怀”,比送金送银更能勾住心。她们见惯了男人的钱财,却稀罕这“记挂”二字,仿佛一句问候,就能抵过半生苦楚。
果然,飞燕的眼眶瞬间红了,像浸了水的樱桃,水汽氤氲地蒙上了眼。她张了张嘴,声音带着明显的哽咽:“多谢沈公子……”那三个字说得极轻,却像羽毛搔过心尖,周围立刻响起几声低低的赞叹,无非是“沈公子情深”“飞燕姑娘好福气”。沈知远眼角的余光瞥见二楼回廊的苏燕卿微微皱了眉,心里越发得意——这戏,唱得越来越像了。
沈知远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的冷笑几乎要溢出来。真是容易满足,不过是几句温言,几样不值钱的物件,就把这玉楼春的“舞绝”哄得团团转。他想起父亲书房里那封来自礼部尚书的信,宣纸的纹理细腻,是贡品,墨迹饱满,用的是徽墨,字里行间都是对他婚事的催促。那尚书千金的嫁妆清单他看过,良田千亩在渭南,那是产粮的好地;铺面二十间在长安西市,那是最繁华的地段;还有一箱箱的金银珠宝,足够让沈家在长安的根基再稳三分。至于飞燕?不过是他排遣烦闷的玩意儿,是他精心饲养的笼中鸟,偶尔逗弄,添点乐趣罢了。她的存在,就像棋盘上的弃子,有用时摆在明处,吸引对方的注意力;没用时,随手就能丢弃,连眼睛都不必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