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难的原因还有,警方需要优先处理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案件。
对于经济纠纷类案件,尤其是证据模糊的,如果每个案子都投入大量警力去深挖“主观故意”,警力将不堪重负。
这是借款式诈骗刑事立案难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基层接报案人员法律素养较低,三下五除二就把这类案子简单归类为民事纠纷。
还有就是对于基层民警来说,他们每天接触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
10个来报“借钱不还”的,9个都是民事纠纷,日常接报事务都是些什么鸡飞狗跳的事,懂的都懂,无理取闹更是一大堆。
还有就是警方习惯于处理“街头诈骗”,比如掉钱分钱、假冒神医等手法明显、主观恶意一眼可见的案件。
对于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借款式诈骗,缺乏识别的敏感性和经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常见的因素。
那就是刑事立案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考核标准。
如果立了案最后无法侦查终结、无法移送起诉,可能会影响单位的考核指标,甚至被追究错案责任。
相比之下,把皮球踢给法院“建议民事诉讼”是最安全、最省事的做法。
民事官司输赢警方都没有责任,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导致了一些民警即便感觉到有问题,也倾向于用“这是民事纠纷”来搪塞受害人。
所以,遭遇借款式诈骗是一件最折磨人的事。
明明感觉自己被骗了,却连案子都立不上,这种“有冤无处诉”的感觉。
这还不是最折磨的。
最折磨的是受害人明明按照民警指明的方向去法院提起诉讼了,法院立案了,诉讼费交了。
然后,等案子分配给承办法官,不稀里糊涂的法官在临近开庭前一天、或者半天,或者是当庭才看卷宗,一看,卧槽!这哪是民间借贷啊?这明明是诈骗!
心中大喜,又可以迅速结一个案了,运气可真好啊。
这时候,负责任一点的法官就会向警方出具《犯罪线索移送函》,并附上本案的相关证据材料,正式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移送犯罪线索的同时,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满怀希望去打官司要钱,却被法院驳回,案件移送公安,一切好像又回到了起点,这都还算是好的,好到可以烧高香、偷笑的程度。
因为有些法官压根不想去给你移送。
那这部分法官就会恩威并施,软硬轮番上,说这明明是刑事案件乱七八糟的劝一大堆,让受害人自己撤诉,自己去报案。
寻常老百姓哪懂啊,法官说的每一句在他们听来基本上都是“不明觉厉”,傻傻的就把案子撤了。
好嘛,这样那么一撤,一旦原告乖乖撤诉,而警方又因各种原因不予立案。
原告就将陷入 “民事程序已终止,刑事程序未启动” 的尴尬境地,维权之路被彻底堵死。
因为撤诉意味着本次诉讼终结,如果未来想再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重新起诉,重新交诉讼费,浪费了之前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那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法院出具一份《犯罪线索移送函》不是简单打个电话就行。
它还需要法官撰写正式的司法文书,详细说明移送的理由和依据,并整理相关案卷材料。
这需要投入额外的时间和精力。
而且移送后,法院需要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沟通,甚至可能后续还需要配合调查。
对于一些案件量巨大、人案矛盾突出的法官来说,这是一个麻烦,麻烦得要死。
而且法院系统对法官有结案率的考核。
一件案子以“移送”或“驳回起诉”方式结案,在统计上不如“撤诉”来得漂亮。
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移送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可能又会回来找法院,案件可能又回到审理程序,相当于一个案子变成了两个事,增加了“程序空转”的风险,影响法官的业绩考核。
加上,撤诉可是当事人主动提出来的,纸面上跟法官屁事没有,对法官来说这就是一个干净利落、无可指摘的结案方式,能快速了结一个案件,提高结案效率。
真的,对法官来说,没有什么比撤诉还爽的了。
如果有,那就是当事人忘记交诉讼费、公告费、上诉费!
之前熊星星就遇到过这样的一个当事人,被劝撤诉。
熊星星当时看着那个当事人,官司都还没正式开始,人已经都快要被这些程序搞垮了。
要个钱实在是太难了!
所以就是有些案子为什么要请律师的原因。
有的案子别看小,里面的门道不懂就是不懂。
就像熊星星的那个当事人被这样整一顿之后,又要重新开始走程序。
如果当时请了律师,就算是一开始在警方那里走不通,走到法院,律师反正是会抵死不撤诉的。
反正就让法官要么移送警方,要么直接判,要么直接裁定驳回。
这样一刚,法官也只能裁定移送警方,因为他不好判,更不能直接裁定驳回。
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不过现在好在,这个世界法律改了之后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了。
要是在白潇的前世的那个世界,这个诈骗罪还只能是公诉案件,无法提起刑事自诉。
接着赵圆给出了简单直接的办法:“佟医生,现在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起诉唐梦玲诈骗。”
佟小麦眉头紧锁:“刑事自诉……”
“那岂不是要让她去坐牢?”
赵圆回:“嗯,诈骗500万,这个牢坐定了。”
“不行,如果把她告到坐牢,她这辈子就毁了,赵律师,我不能这样做,我只起诉唐梦玲还钱可以吗?”
佟小麦所求的,只是一个了断,一个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的途径,而不是毁灭性的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