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小麦说着说着逐渐意识到不对劲……
赵圆接着问:“那酒吧周转呢?她有没有给你看过酒吧的流水、账本或者任何经营困难的证明?或者别人跟她催要借款的截图之类的?”
问题逐渐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深入,直指每一个借款理由的可验证性。
从一开始关注借贷关系本身,到探查这些借款理由背后的真实性。
佟小麦依旧摇摇头:“没有。”
到这里,熊星星也忍不住插话:“还有还有,最后她爸爸车祸的事这么大的事故,肯定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涉及刑案的话还有法院的判决书,她给你看过任何一样吗?”
佟小麦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些发懵,她仔细回想,脸色越来越白,声音也越来越虚弱:“没有。”
佟小麦的每一个“没有”,都像一记重锤,让那个不祥的预感变得越来越清晰。
这绝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欠钱不还了。
对方作为自己多年的好朋友,佟小麦很信任她,所以唐梦玲一张口她就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就算是自己没钱,也要去借钱拿给唐梦玲。
但是现在,回答完所有这些问题后,佟小麦坐在那里,手指无意识地紧紧攥着衣角。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令人不安的沉默,除了远处偶尔的虫鸣,只剩下她有些乱糟糟的呼吸声。
她心里那点不对劲的感觉,正在不受控制地蔓延、扩散,逐渐勾勒出一个她不敢去辨认的模糊轮廓。
那个最深层的、最可怕的念头……
她不愿意相信,十几年友情的画面在脑中闪回,与那些漏洞百出的借款理由交织碰撞,让她的大脑一片混乱。
她下意识地抗拒着那个结论,仿佛只要不承认,事情就还有回转的余地,那个她认知中的“好朋友”就还是她以为的那个好朋友。
佟小麦在这种极度的惶惑和自我怀疑中,她抬起头,眼神里充满了脆弱和最后一丝侥幸,声音微微发颤,试探性地看着赵圆他们,问:
“这些、这些证据我都没有,是不是我的钱就真的要不回来了?是不是就算起诉了也会败诉?”
赵圆回:“起诉追要还款,以民间借贷起诉,胜诉这问题不大。”
“胜诉是一回事,对方有没有偿还能力又是一回事。”
确实,虽然借条是最直接的证据,但并非没有借条就一定败诉。
这个还要结合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所以,以民间借贷起诉,胜诉这问题不大。
但是胜诉之后,如果唐梦玲都把钱给挥霍完了,她名下又没有其他财产的话,那么暂时是执行不到款项,这是偿还能力的问题。
赵圆接着说:“最关键的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不是一件简简单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很有可能涉及刑事诈骗。”
佟小麦脸色惨白,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确认问:“什么、什么诈骗?这、这不就是借款关系吗?怎么变成了刑事案子了?”
佟小麦刚刚的潜意识里有唐梦玲借钱的理由根本就是一个借口是骗她的。
但是也只到那里了,因为在佟小麦的意识里,这个骗跟刑事的那个骗不一样。
赵圆肯定道:“嗯,是诈骗,借款式诈骗。”
这确实触及到佟小麦的认知范畴之外了。
“借款式诈骗……”佟小麦喃喃道,这个词她之前听都没有听说过。
赵圆看佟小麦这一脸茫然的样子,解释道:“所谓的借款式诈骗,顾名思义,是指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
“也就是说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还款意愿,虚构借款用途、隐瞒真实身份或财务状况,骗取款项后用于挥霍、还债或直接失联。”
佟小麦坐在那里,仿佛被一道无声的闪电劈中。
佟小麦的世界只剩下赵圆那句“借款式诈骗”在脑海里疯狂炸开。
她是一名医生,一个每天都需要冷静判断、分析病症、基于证据下结论的专业的、高智商的人。
她习惯了掌控和逻辑,可现在,她发现自己过去这些日子里所有的判断力、所有的逻辑,在唐梦玲面前都像个被随意玩弄的笑话。
震惊的坚冰碎裂后,底下翻涌上来的是被背叛的剧痛、是积蓄被掏空的心慌。
佟小麦感到一阵剧烈的反胃,不是因为他接触过的任何医学场景,而是因为人性竟能卑劣至此。
她想起自己一次次省吃俭用,想起因为把钱借出去而推迟的买房计划,想起每次催款后自己反而涌起的愧疚感……
这一刻,他作为医生的冷静外壳彻底碎裂,露出了里面那个被骗得一无所有、信念崩塌的、赤裸裸的受害者。
其实,像唐梦玲这种借款理由,是借款式诈骗的常见手段。
毕竟像 “癌症”、“撞死人”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利用了出借人的同情心和急迫感,让人来不及深思和核实。
这些事都发生在借款人的家庭内部、非常好的朋友之间,或生意内部,一个外人很难。
面对这样亲密的关系,出借人也常常觉得“不好意思”去深入核实这些理由到底是不是真的,骗子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壁垒去行骗。
反正像是 “家人重病”、“生意周转”、“突发官司”基本上就是诈骗剧本里的“老三样”。
说是诈骗罪,但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有时候到了实务中就又不是那么回事了。
对此,熊星星她们几个在以前的办案过程中深有体会。
像是这种借款式诈骗,即便是属于刑案范畴,有些时候因为有借条,或者有借款的信息往来,受害者去报案警方有时候也不会立案。
即便是律师去帮忙申请立案,也是要各种扯。
因为诈骗罪,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关键在于“借钱的时候就没想还”。
这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立案门槛高,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而且是民事借贷的强证据,但在刑事立案中,它有时反而会成为障碍。
借条强化了民事纠纷的表象,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子,往往会配合地打下借条,这让整个行为看起来更像一场合法的借贷。
警方一看有借条,第一反应往往是“有凭有据,去法院起诉吧”。
骗子可以利用借条进行抗辩,即使到了公安局,骗子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不是骗,我打了借条的呀!我只是现在没钱还,这顶多是民事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很难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