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芙!快看我的!你要不要吃?我可以分给你一半哦~”
王俊凯在附近找了个位置蹲下,准备守株待兔,结果他刚蹲下身就听到有人很大声的在喊‘小芙’,他立马反射性的转头朝声音的位置看去。
离他不远处有三个人,走在最外面的是一位女人,穿着黑色职业服,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但她低头看着两位小女生时,脸上的面容却是柔和的。
这是林熙茜的妈妈,当初林熙茜结婚的时候他在婚礼上见过对方,当时的她已经接近五十岁了,虽然保养得体,但脸上还是难以避免的爬上了皱纹。
当然了,二十年后的她打扮比较知性,穿着都是以淡色系为主,脸上总是挂着和煦的笑容,与此时女强人打扮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视线往下,走在中间和里面的小女孩长得差不多高,但是风格却完全不一样。
最中间的小女孩看上去很文静,右手乖乖的被女人牵着,左手牵着另一个小女孩,穿着一条淡绿色的连衣裙,走路也非常的安分,像个优雅的小公主,倒是走在最里面的小女孩一看就是个活泼好动的。
走在最里面的小女孩一路上走过来都是蹦蹦跳跳的,她也穿着连衣裙,但裙摆因为她的蹦蹦跳跳而扬起俏皮的弧度,蓝色的小裙摆就像是海浪一样,又像是个小花苞。
女孩一只手和中间的小女孩牵着,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支粉色的,时不时的还会‘嗷呜’吃一大口,表情因为而变得甜蜜。
王俊凯认出了这两位小女孩就是苏芙颖和林熙茜。
两人从小就是好朋友,好闺蜜,两家人也是十分的要好,所以放学的时候其中一家的家长将两人一起接过来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往常接人的都是程莲,因为她没有工作,时间相对来说会比较自由,反而林熙茜的妈妈工作忙碌,甚至比林熙茜的爸爸还要忙碌,她接人反而是非常非常偶尔的事情。
而今天...就让王俊凯给碰着了。
完全没有想过第一次守株待兔就蹲到了某只‘小兔子’,王俊凯的大脑开始飞速的运转,他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跟她们搭上话呢?
而当他在思考的时候,三人也慢慢的往小区里走去,最后他眼睁睁的看着三人走进小区里。
看着一大两小的背影,王俊凯注视着她们慢慢走远,直至不见。
算了,时间还长,有些事情不能太着急,还是回去好好筹划一下好了。
而且今天过来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最起码见到她了,见到小公主的小时候了。
这么想着,王俊凯背着书包转身离去。
...
当王俊凯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暗,时间也来到了六点多,龚声宏已经回来了。
她皱着眉头看着刚刚回到家的王俊凯,早上的怒火与晚上的怒火一下子迸发了,她随手抄起一个鸡毛掸子快步走过去,一手抓着王俊凯就是一顿打。
“你今天到底要干什么?早上不起床,下午放学了也不回来,你知不知道现在都几点了?一天天就知道出去玩,你作业写了吗就想着出去玩?你不好好学习你看以后长大我会不会管你!”
尖利的声音穿透王俊凯的耳膜,在他的大脑中回荡。
他皱着眉头,咬牙忍耐着腿上和屁股传来的剧痛,乖乖的站在原地任由龚声宏打。
虽然早上他不起床和下午放学没有立马回家都是有理由的,但那些理由对于龚声宏来说都不成立。
毕竟,谁会相信自己儿子的内芯已经换了呢?在一个正常的家长看来,自己的孩子早上不起床上学,放学了不及时回家都是都是该教育的。
而且,就算说出来龚声宏也会觉得王俊凯是在狡辩,是在撒谎,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所以,与其解释,不如站着乖乖挨打。
龚声宏在打的时候发现平时会挣扎的儿子居然一点挣扎的迹象都没有,反而站在原地让她打,这让她觉得非常不得劲,尤其是在看到对方皱着眉头忍耐的样子,她觉得他这是不服的表情。
放学不回家写作业,只想着出去玩居然还一副不服的样子?
龚声宏越想越气,下手也越来越重,等吃完晚饭回到房间,王俊凯艰难的查看自己的腿和屁股,发现那里早就已经挂上一道道揪心的红痕。
这些红痕红到发紫,到后面颜色应该还会越来越深,王俊凯上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其中一道红痕,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凸起。
“哎...”
王俊凯长叹一口气,打开书包站在书桌前将今天的作业快速写完。
果然小孩子的身份做什么都不方便...
四年级小学生的作业对于他来说甚至都不需要怎么动脑,至于为什么是站在书桌前写完呢?那是因为他的屁股和腿刚被揍完很疼,坐着会压到伤口。
快速的将作业写完,然后去洗澡洗头,时间也来到了晚上的八点半。
该睡觉了,再不睡觉等下又要挨骂,挨打了。
接下来的几天王俊凯都过着一个正常的四年级小学生的生活,早上上学,下午放学后直接回家写作业,然后在房间里待着。
倒也不是王俊凯不想去抓‘小兔子’,主要是他还没想到一个合情合理的方法,贸然接近可能会让‘小兔子’逃跑,这样的话可能就得不偿失了。
龚声宏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儿子变乖,毕竟每次打一顿后这小子总是会乖一段时间,等过段时间又开始皮了。
男孩子嘛,皮实的很。
或许他们俩真的有缘分吧,在那天后没多久,上天就给两人‘安排’了一次见面。
在学习上,程莲对苏芙颖的要求很高,所以每年暑假苏芙颖都会被程莲送去补习班。
本来她是有一个固定的补习机构去的,但奈何那个补习机构在去年的时候被某位家长举报了,无奈下今天只能换一个,而那个地方正是王俊凯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