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的天平——一名执法者的失序与警醒
市综合执法院的办公楼里,李建军的办公室总飘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茶香。不是普通的办公茶,是他桌角那罐包装精致的明前龙井——上个月处理建材市场纠纷时,商户王老板“顺手”留下的。茶罐旁压着一本翻开的《行政处罚法》,可书页上的法条,似乎从未真正走进他心里。在他眼里,执法办案的标尺从来不是“事实”与“法理”,而是案头那本记满人情往来的隐形台账:谁的关系硬,谁将来能给回报,谁的案子就能“灵活处理”。
那起装修合同纠纷,他至今记得清楚。原告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林,攒了半年工资找装修公司装婚房,结果公司偷换材料、拖延工期,还拒绝返工;被告是本地小有名气的装修老板老周,和院里的副主任是酒友,前阵子还说要“介绍朋友的工程”给李建军的堂弟。开庭那天,小林攥着厚厚的合同、付款凭证和材料检测报告,声音都在发颤,反复强调“证据都在这儿”;老周却坐在被告席上,跷着二郎腿,时不时冲李建军使个眼色,暗示“事后不会忘了他”。
李建军扫了眼小林手里的证据,又瞥了眼老周那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心里的天平早歪了。他没仔细核对材料检测报告,没追问装修公司的工期承诺,反而反复打断小林的陈述,说“年轻人做事毛躁,是不是没跟装修公司沟通好”,最后轻飘飘地判了老周赔偿小林两千块——连小林多付的材料差价都不够。小林当场就红了眼,说“这不合理”,李建军却敲了敲桌子,说“这是院里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但别在这儿闹事”。老周走出办公室时,拍了拍李建军的肩膀,笑着说“李哥办事,我放心”,他没拒绝,甚至觉得这是“会做人”的证明。
可他没料到,老周也不满意。老周原本以为能一分钱不赔,结果还要出两千块,觉得李建军“不够意思”,转头就托关系找到了上级纪检部门,添油加醋地说“李建军办事不公,偏向原告,还暗示要好处”——倒打一耙的理由,竟是觉得自己“没得到应有的照顾”。纪检部门很快找李建军谈话,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将这起装修纠纷的审理过程、证据材料和裁定结果,全部在院官网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这一下,李建军慌了。他比谁都清楚,案子里的漏洞太多:没完整记录庭审过程,关键证据没归档,裁定理由更是站不住脚。真要是公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偏袒老周。他找各种借口拖延,说“材料还没整理完”“涉及当事人隐私不便公开”,可纪检部门的态度很坚决:“要么公开,要么说明为啥不敢公开。”他硬着头皮整理材料,越整理越心虚,最后只能承认“审理过程存在疏漏”,请求暂缓公开。
没过多久,纪检中心组的正式通知就下来了:暂停李建军的执法权,调离原办案岗位,去后勤部门负责档案整理。谈话时,纪检组的同志看着他,语气严肃:“李建军,你以为这只是一起民事纠纷?你丢掉的是执法者的公信力!这次幸亏没涉及刑事案件,要是刑事案件,你徇私枉法,直接就丢了饭碗,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他拿着调岗通知,走出纪检组办公室,腿都是软的。路过大厅的宣传栏,上面“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八个大字格外刺眼。他想起刚进执法院时,对着国徽宣誓的场景,那时他也想过要做个“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法律”的执法者;可后来,在一次次的人情往来、利益暗示里,他慢慢把初心丢了,觉得“灵活处理”是本事,“有人情味”是人脉,却忘了手里的权力是用来维护公平,不是用来交换好处的。
后勤办公室的抽屉里,那罐明前龙井还在,可他再也没打开过。整理旧档案时,他看到自己以前办的案子,虽然简单,却每一份证据都归档整齐,每一条裁定都有法理依据,那时候的案卷,字里行间都透着踏实。再想想那起装修纠纷,老周的倒打一耙、小林的委屈眼神、纪检组的警告,像一记记耳光,打醒了他。
他终于明白,执法者手里的天平,一旦掺了人情、沾了利益,就再也称不出公平。而失衡的天平,砸掉的不仅是别人的公道,还有自己的前途和尊严。现在,他每天对着一摞摞档案,慢慢整理,也慢慢反思:或许,从后勤岗位重新开始,把丢失的“法理”和“初心”捡回来,还不算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