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资本的会客室里,空调安静地吐着冷气。
赵东明坐在真皮沙发上,西装熨帖,手指轻轻敲着扶手,像是在等待一场早已预演过的对话。林宸和张猛坐在他对面,中间隔着一张光可鉴人的红木茶几。
“李总的事,我很遗憾。”赵东明开口,语气诚恳得几乎让人挑不出毛病,“他是个有理想的企业家,只是运气不好。”
林宸把合同复印件推到他面前:“这份合同,你看过吗?”
赵东明微笑:“当然。每一份经我手的合同,我都亲自审核过。”
“条款3.7.5,还有附件四,你怎么解释?”
“解释?”赵东明挑眉,像是听到一个天真的问题,“林警官,这是标准的投资协议模板。风险自担是行业惯例,附件四更是为了确保乙方充分知情。李总签字时,我的法务还特意逐条解释过。”
他站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风险投资协议范本》,翻到某一页:“你看,连句式都差不多。如果这能算陷阱,那整个创投圈都是罪犯。”
张猛忍不住插话:“可李永辉就是因为这份合同被逼死的!”
赵东明的笑容淡了些:“商场如战场,投资本来就有风险。如果每个失败的企业家都怪合同,那我们还怎么做生意?”
谈话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回警局的路上,张猛气得直拍方向盘:“这孙子太狡猾了!句句合法,句句在理,可我怎么觉得这么憋屈?”
林宸没说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阳光很好,路上行人神色轻松,没人知道一墙之隔的写字楼里,正上演着怎样不见血的厮杀。
第二天,市局请来了经侦支队的法律顾问,一位专攻商法的老教授。
会议室里,白发苍苍的教授戴上老花镜,把合同从头到尾翻了三遍。最后他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
“从法律角度看,这份合同确实没有明显漏洞。”教授说,“条款3.7.5是常见的风险提示,附件四虽然繁琐,但内容不违法。唯一的问题是签字的程序——附件四是后补的,但只要有签字,就很难说无效。”
陈建国皱眉:“也就是说,我们立不了案?”
教授点头:“刑事立案够不上。这属于民事纠纷,李永辉的家属可以起诉合同显失公平,但胜算不大。瑞丰资本的法务团队很厉害,把灰色地带玩透了。”
会议室里一阵沉默。
苏晓雯小声说:“可是李永辉的录音里明明提到陷阱……”
“录音只能证明他主观上认为有陷阱,”教授叹气,“法律讲的是证据。现在合同白纸黑字,签字真实,你让法官怎么判?”
散会后,林宸独自留在会议室。白板上写满了合同的关键条款,每个后面都打着问号。
赵思妍推门进来,递给他一杯咖啡:“还在想合同的事?”
“嗯。”林宸指着附件四的签名,“你看这个笔迹,和主合同比,是不是有点抖?”
赵思妍凑近看了看:“是有点,但笔迹鉴定科的同事说,差异在合理范围内,可能是签字时情绪紧张。”
“情绪紧张……”林宸重复着这个词,突然问,“李永辉的电脑恢复了吗?”
“恢复了,但里面很干净,除了公司文件,就是些日常邮件。”
“干净得有点过分了。”林宸放下咖啡杯,“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老板,电脑里连一句抱怨都没有?”
李永辉的助理叫小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案发后第三天,他辞职了。
林宸找到小王租住的公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敲门半天,才听到里面传来窸窣的动静。门开了一条缝,小王露出半张脸,眼睛红肿,像是刚哭过。
“警察同志,我知道的都说了……”他声音沙哑。
林宸亮出证件:“聊聊附件四签字那天的事。”
小王犹豫了一下,还是让两人进了屋。公寓很小,地上堆着打包好的纸箱,像是准备搬家。
“那天是周五,快下班的时候,赵总亲自来的。”小王回忆道,“他拿着一个文件夹,说补个手续,让李总签个字。李总当时很累,看了一眼封面是《风险告知书》,就没细看,直接签了。”
“你没提醒他仔细看看?”张猛问。
小王苦笑:“我怎么提醒?赵总就站在旁边,笑着说‘都是格式条款,走个过场’。而且那时候公司已经快撑不住了,李总根本没心思细看。”
林宸注意到小王的手一直在抖:“你好像很害怕?”
小王突然哭了:“李总死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说如果我乱说话,后果自负。我还有个妹妹在上大学,我……”
他拉开衣领,锁骨处有一道明显的淤青:“前天晚上下班,有人在巷子里堵我,说‘管好自己的嘴’。”
张猛猛地站起来:“这已经是威胁证人了!我们可以立案!”
小王却拼命摇头:“没用的!他们没露脸,没留证据,报警有什么用?我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城市……”
回程的车上,俩人都没说话。夜色深沉,路灯像一串串孤零零的灯笼。
林宸突然说:“小王提到一个细节——附件四的封面是《风险告知书》,但内容呢?他看见了吗?”
张猛一愣:“你的意思是……”
“如果封面和内容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呢?”
第二天一早,林宸和赵思妍再次打开那份附件四。
二十页的文档,前五页确实是枯燥的风险提示,但从第六页开始,出现了大量关于“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被巧妙地嵌入大段法律术语中,像是隐藏在丛林里的陷阱。
“看这里,”赵思妍指着第13页的一段小字,“‘乙方创始人同意以个人及家庭全部资产为本协议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这已经不是公司行为了,这是把李永辉个人绑上了火刑柱。”
更致命的是,在附件四的最后一页,有一个不起眼的交叉引用条款:“本附件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与主合同冲突,以本附件为准。”
也就是说,李永辉签下的,根本是一份卖身契。
“可是为什么他的律师没发现?”张猛不解。
林宸拨通了李永辉生前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年轻律师,声音紧张:
“当时我们只审核了主合同,附件四是后来才提供的。等我们看到完整版本时,李总已经签了字……我们提醒过风险,但他说木已成舟,只能赌一把。”
赌输了,代价是生命。
下午,林宸独自在办公室里,把附件四的每一页摊开在地上。阳光斜照进来,纸上的文字像蚂蚁一样爬行。
他突然注意到,在第17页的页脚,有一行极小的印刷编号:“RV-2023-0047”。
这个编号,和主合同上的印刷编号格式完全不同。
林宸抓起电话:“思妍,帮我查一下这个编号的来源。另外,联系工商局,调取瑞丰资本近三年所有投资协议的备案记录。”
挂断电话,他走到窗边。楼下,车流依旧,人潮如织。
但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一定还有更多像李永辉一样的人,在看似合法的合同里挣扎。
而揭开这个陷阱的关键,或许就藏在那行小小的编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