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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南的风,带着一股子蛮荒的野性,卷着黄沙,打在人的脸上,像是细小的刀子在刮。常遇春站在大营的辕门口,眯着眼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沙丘,那沙丘的曲线,像极了女人慵懒的腰肢,却远没有女人那般温柔。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佩剑剑柄,那上面镶嵌的绿松石,已经被他摩挲得温润如玉。

“将军,风大,回营吧。”亲兵张二狗递过来一件厚实的裘皮大氅,语气里满是关切。这小子是常遇春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一脸的麻子,笑起来跟个烂石榴似的,可心细得跟针尖儿一样。

常遇春摆摆手,没接。他喜欢这风,这风里有股子铁锈和血腥的味道,让他觉得亲切。这味道,他闻了半辈子了,比自家婆娘做的酱肘子还熟悉。

“二狗,你说,这巴图跑了,像只被踩了尾巴的耗子,能惊动哪只大猫?”常遇春忽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但依旧洪亮。

张二狗挠了挠头,麻子坑里都蓄满了风沙:“将军,俺哪知道。俺就知道,不管是啥猫,到了您手里,都得变成病猫。”

常遇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得晃眼的牙。他喜欢这小子说话,实在,不拐弯抹角。不像那些个读书人,放个屁都得引经据典,酸得倒牙。

然而,这只“耗子”确实惊动了一只“大猫”,一只饥肠辘辘,凶狠异常的草原雄狮。

消息是在三天后传来的,是斥候拼着最后一口气带回来的。那小子浑身是血,胸口中了一箭,箭头上还带着狼毛,典型的蒙古式样。他趴在地上,嘴唇干裂得像龟裂的土地,断断续续地说出几个字:“脱因帖木儿……克鲁伦河……两万……”

说完,头一歪,就没气了。

常遇春的眼皮猛地一跳。脱因帖木儿,扩廓帖木儿的亲弟弟。那个在元廷里以骁勇和狡诈闻名的“草原之狼”。他竟然亲自出马了。

大帐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地图铺在长案上,几支代表敌军的红色小旗,像一簇簇燃烧的火焰,插在克鲁伦河畔。那地方,常遇春太熟悉了。开阔,平坦,一望无际,是骑兵的天堂,也是步兵的地狱。

“两万余人……我们满打满算,才一万出头。”李文忠,常遇春的副将,也是他的内弟,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他是个沉稳的人,做事向来四平八稳,与常遇春的“疯”截然不同。“姐夫,敌军两倍于我,且以逸待劳。我们刚追了巴图几百里,人困马乏,粮草也……”

李文忠没把话说完,但意思很明显。硬碰硬,是找死。

帐内的将领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有人赞同李文忠,觉得应该稳扎稳打,派人回去求援;也有人血气上涌,觉得大丈夫死则死矣,哪有临阵退缩的道理。

常遇春一言不发,他走到沙盘前,那沙盘是他亲手做的,用黄土、石子、枯草,栩栩如生地还原了漠南的地形。他的手指,粗糙得像老树皮,轻轻拂过代表克鲁伦河的蓝色布条。

“脱因帖木儿,是个聪明人。”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帐瞬间安静下来。“他选这个地方,就是看准了我们疲惫,粮草不济。他想等,等我们变成一群饿得发慌的瘦狼,然后他再张开血盆大口,把我们一口吞掉。”

他抬起头,目光如电,扫过帐内的每一个人:“等,我们等不起。我们的粮草,最多还能撑五天。五天之后,不用他打,我们就得饿死在这片鸟不拉屎的地方。而且,一旦让他站稳了脚跟,筑起营垒,再想啃下这块硬骨头,就得拿我们兄弟的命去填了!”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如同平地惊雷:“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他以为我们是疲惫之师,只会步步为营,那我们就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他以为我们是猎人,那我们就做那群冲进羊圈的狼!”

他的眼中,闪烁着一种近乎疯狂的光芒,那是属于“常十万”的自信与骄傲。那光芒,让帐内所有将领都感到一阵心悸。他们知道,将军的“疯病”又犯了。

“将军,您的意思是?”李文忠试探着问。

常遇春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峻的弧度,他用手指重重地敲在沙盘上代表元军中军大帐的位置,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中心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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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前夜,月色如霜。

常遇春独自走出大帐,手里拎着一壶马奶酒。这酒还是上次缴获的,味道酸涩,像骆驼尿,但他今晚就想喝这个。

他走到一处高坡上,坐下,遥望着远方元军营地的方向。那里,星星点点的火光,像是撒在黑色天鹅绒上的碎钻,安静,却透着一股子压抑的杀气。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了在濠州城头,那个衣衫褴褛,却眼神明亮的青年朱元璋,拍着他的肩膀说:“遇春,你是个将才。”

想起了鄱阳湖上,火光冲天,陈友谅的巨舰像燃烧的巨兽,他率领着敢死队,驾着小船,像一群扑火的飞蛾,硬是把那巨兽给啃得千疮百孔。

想起了攻取元大都时,他第一个冲上城头,看着那面飘扬了近百年的龙旗轰然倒下,心中涌起的万丈豪情。

他这一辈子,好像都在打仗。从一个无名小卒,到大明第一战神,他踩着尸山血海走过来,手上沾的血,比他喝过的水还多。有人说他嗜杀,有人说他残暴。他不在乎。他知道,他杀的,都是该杀的人。他流的血,是为了让身后那千千万万的百姓,不用再流血流泪。

“将军,夜深了。”张二狗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常遇春回头,看到张二狗手里也拿着一个酒囊,还有一包油纸包着的酱牛肉。

“你小子,哪来的牛肉?”常遇春笑了。

“俺省下来的。”张二狗嘿嘿一笑,挨着常遇春坐下,把牛肉递过去。“将军,明天……真的要那么打?”

常遇春撕下一块牛肉,嚼得津津有味,含糊不清地说:“不然呢?难道等着那帮孙子把我们当饺子馅给包了?”

张二狗挠挠头:“俺就是觉得……太险了。您带着三千人冲进去,那可是两万人的肚子啊。万一……”

“没有万一。”常遇春打断他,灌了一口马奶酒,酸得他龇牙咧嘴。“二狗,你知道打仗打的是什么吗?”

“是……是兵法?是计谋?”

“是胆气!”常遇春把酒壶往地上一顿,发出“砰”的一声。“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胆气!脱因帖木儿以为我们不敢,我们就偏要敢!他以为我们不敢拿命去赌,我们就偏要赌!而且,要赌就赌个大的!”

他看着张二狗,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放心吧,老子命硬着呢。阎王爷见了我,都得绕道走。我还等着打完了仗,回家抱儿子呢。”

他有个儿子,叫常茂,小名“铁头”,今年才五岁,虎头虎脑的,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每次回家,那小子都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进他怀里,把他的盔甲撞得“哐哐”响。

想到儿子,常遇春的心,就像被一只温暖的小手给攥住了,软得一塌糊涂。他这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在儿子面前,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父亲。

“将军,俺也想家了。”张二狗也灌了一口酒,眼睛有点红。“俺娘说,等俺打了胜仗,就给俺说个媳妇。”

“放心吧,等打完这一仗,老子亲自给你挑个最俊的姑娘。”常遇春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

笑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惊起了一只夜宿的沙狐,它警惕地看了一眼这两个在月下喝酒的男人,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在了黑暗中。

---

决战之日,天色阴沉得像一块浸了水的破布。风停了,空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草原上,一片死寂,连虫鸣都消失了。

脱因帖木儿站在高岗上,身披一件银色的狼皮大氅,手里握着一把弯刀。他的面容轮廓深邃,眼神像草原上的鹰,锐利而冷酷。他看着远处缓缓压上来的明军,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

“常遇春,常十万……”他喃喃自语,“不过是个有勇无谋的南蛮将领。长途跋涉,人困马乏,还敢主动进攻,真是找死。”

他身后的将领们也纷纷附和,言语间充满了对明军的鄙夷。在他们看来,南人的军队,孱弱不堪,根本不是他们草原雄师的对手。

明军的阵型,是传统的中军阵型。步兵在前,盾牌如林,长矛如林。骑兵在两翼,缓缓推进。一切都显得那么中规中矩,毫无新意。

脱因帖木儿甚至有些失望。他本以为,常遇春会玩出什么花样来,没想到竟是如此平庸。

“传令下去,等他们进入射程,就用弓箭给他们一个‘见面礼’!让他们知道,草原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脱因帖木儿懒洋洋地挥了挥手。

然而,就在两军前锋即将接触,空气中的杀气已经浓得化不开的瞬间——

异变陡生!

明军中军那道由盾牌和长矛组成的钢铁防线,突然像一道被神力劈开的峡谷,向两侧裂开!那裂开的速度之快,配合之默契,简直不像是一支军队,更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机体在做出精准的动作。

从那道“峡谷”的深处,冲出了一支骑兵!

一支与明军其他部队截然不同的骑兵!

他们身披黑色的重甲,那甲胄在阴沉的天光下,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冷光。他们手中握着的长枪,枪尖是三棱的破甲锥,枪身漆黑,只有枪缨是刺目的血红色。他们的人数不多,约三千之众,但他们散发出的气势,却像一团压缩到极致的火焰,随时准备爆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

他们没有呐喊,没有嘶吼,只有一片死寂。只有三千马蹄踏在草原上,发出的“咚咚咚”的声音,那声音沉重而富有节奏,像是一面巨大的战鼓,在敲击着每一个人的心脏。

这支骑兵的统帅,正是常遇春!

他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重甲,骑着他那匹通体乌黑,唯有四蹄雪白的“踏雪乌骓”。他没有戴头盔,一头长发在风中狂舞,眼神像两团燃烧的鬼火。他手中握着的,正是那柄饮血无数的虎头湛金枪。

“冲!”

他只说了一个字。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一个“破阵锐士”的耳中。

三千重骑,如同一柄烧红的利刃,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直直地插向元军阵型的最核心——脱因帖木儿的中军大帐!

“什么?!”

脱因帖木儿脸上的轻蔑笑容瞬间凝固,变成了极度的震惊和不可思议。他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常遇春疯了!他真的疯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对方主帅竟然会玩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把戏!竟然会亲率一支孤军,直冲自己的中军!这已经不是冒险了,这是在自杀!

“保护王爷!”

周围的亲卫蜂拥而上,他们是脱因帖木儿最精锐的“怯薛歹”,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但是,他们面对的,是常遇春一手训练出来的“破阵锐士”。

这些士兵,都是常遇春从百战余生的老兵中一个一个挑出来的。他们不要最勇猛的,只要最冷静,最服从命令,最懂得配合的。常遇春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用最严苛,也最有效的方法训练他们。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训练,彼此之间的默契,已经超越了语言。

他们就像一个整体,一个由钢铁和意志组成的巨大钻头。

“噗!”

第一排的元军亲卫,甚至还没来得及举起弯刀,就被那势不可挡的枪阵洞穿了胸膛。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黑色的枪尖。

“噗!噗!噗!”

破甲锥轻易地撕开了元军的皮甲,就像热刀切黄油。惨叫声,骨骼碎裂声,马匹的悲鸣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血腥的死亡交响乐。

常遇春一马当先,他就像一尊不知疲倦的战神。他的虎头湛金枪,在他手中化作了一道黑色的闪电。那枪法,没有丝毫的花哨,只有最简单,最直接的刺、挑、扫、拨。

每一枪出去,必有一条人命。

他的战吼声,盖过了所有的喊杀声。那不是单纯的嘶吼,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咆哮。那声音里,有对胜利的渴望,有对敌人的蔑视,更有对身后兄弟们的信任。

“保护中军!两翼合围,绞杀他们!”脱因帖木儿毕竟是名将之后,最初的震惊过后,他迅速反应过来,下达了命令。

元军的两翼骑兵,如同两道黑色的潮水,开始向中间合拢。他们企图用绝对的数量优势,将常遇春这支孤军彻底淹没。

然而,就在这时,更让他们惊骇的一幕发生了。

明军原本裂开的两翼阵型,在元军骑兵扑上来的瞬间,突然合拢!

那两支由李文忠率领的步兵方阵,像两只巨大的铁钳,死死地咬住了元军合围的部队。

“举盾!”

李文忠的声音冷静而果断。

“唰!”

数千面盾牌同时举起,形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钢铁城墙。元军骑兵的冲锋,就像撞在了一堵墙上,发出“砰砰砰”的闷响。人仰马翻,惨不忍睹。

“长矛!”

“唰!”

盾牌的缝隙间,无数长矛如雨后春笋般刺出。那密密麻麻的枪尖,形成了一片死亡森林。元军骑兵连人带马,被刺成了刺猬。

整个战场,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品”字形。

常遇春的三千重骑,是“品”字顶上那最锋利的一点,直插敌人心脏,搅得天翻地覆。

而明军主力步兵,则是“品”字下方的两口,像两座坚不可摧的磐石,死死地钳制住元军的两翼,让他们动弹不得。

脱因帖木儿的计划,被常遇春用一个更加疯狂,更加大胆的计划,彻底粉碎了。他原本以为自己是猎人,没想到,自己才是那只被关进笼子里的猎物。

这是一场意志与钢铁的碰撞。

常遇春的虎头湛金枪,已经完全被鲜血染成了红色,那红色,在阴沉的天色下,显得格外妖异。他的盔甲上,挂满了残肢断臂,他的脸上,溅满了温热的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

他已经感觉不到疲惫,感觉不到疼痛。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前方那面高高飘扬的,绣着金色苍狼的元军大旗。

大旗下,那个穿着银色狼皮大氅的身影,就是脱因帖木儿!

擒贼先擒王!

只要杀了他,这两万元军,将不攻自破!

“挡我者死!”

常遇春发出一声震天怒吼,踏雪乌骓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意志,四蹄翻飞,速度又快了几分。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在敌阵中左冲右突,离那面大旗越来越近。

十丈……五丈……三丈……

脱因帖木儿身边的亲卫,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们像疯了一样扑上来,又像麦子一样被收割。

脱因帖木儿脸色煞白,他握着弯刀的手,在微微颤抖。他终于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何等可怕的对手。

这个人,不是在打仗。

他是在与一个战争的艺术品对决。

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冲锋,都充满了力量与美感,充满了对战争最原始,最深刻的理解。

“撤!快撤!”

恐惧,像藤蔓一样,缠住了脱因帖木儿的心。他终于感到了发自灵魂深处的战栗。他猛地一夹马腹,拨转马头,想要逃窜。

但已经晚了。

常遇春的目光,像鹰隼一样,死死地锁定了他。

“想跑?问过我的枪了吗!”

常遇春猛地一夹马腹,踏雪乌骓人立而起,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鸣。它越过了最后一批护卫,如同一道黑色的神迹,出现在脱因帖木儿的身后。

常遇春没有丝毫犹豫,他将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到了手臂之上。

虎头湛金枪脱手飞出!

那柄沉重的神兵,在他手中,仿佛失去了重量。它化作一道金色的流光,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精准地,无情地,刺穿了脱因帖木儿的后心!

“噗嗤!”

枪尖从前胸透出,带出一大团血雾。

脱因帖木儿身体猛地一僵,他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前那个血淋淋的窟窿。他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鲜血从他的嘴角涌出。

他眼中的神采,迅速黯淡下去。

“王爷!”

周围的元军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主帅阵亡,军心瞬间崩溃。

那根支撑着所有人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

原本还在顽强抵抗的元军,如同被戳破的气球,开始四散奔逃。他们扔掉武器,扔掉盔甲,像一群受惊的绵羊,拼命地向着远方逃窜。

“杀!”

常遇春从亲卫手中接过另一杆长枪,高举过顶,发出了最后的命令。

“杀!”

“杀!”

“杀!”

明军的士气,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他们如同猛虎下山,追击着溃散的敌人。整个克鲁伦河畔,变成了一面单方面的屠宰场。

漠南之战,以明军的完胜告终。

常遇春以一万疲敝之师,对阵两万精锐元军,主动出击,中心开花,阵斩敌酋,再次用战绩证明了他“大明第一战神”的威名。

当夕阳的余晖,将整个草原染成一片金红时,战斗终于结束了。

常遇春骑在马上,静静地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风,又起来了,带着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

他赢了。

可是,他却没有丝毫的喜悦。

他看着那些倒在血泊中的年轻面孔,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他们或许昨天还在跟兄弟吹牛,说打完仗回家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要给爹娘买什么样的好酒。

可现在,他们都成了冰冷的尸体。

战争,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疲惫,那疲惫,从骨头缝里渗出来,让他连抬起枪尖的力气都没有了。

“将军,我们赢了!我们大胜啊!”李文忠催马来到他身边,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红光。

常遇春点点头,声音有些沙哑:“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统计伤亡。”

“是!”李文忠兴奋地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常遇春看着他的背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他抬起头,望向远方。

夕阳下,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那身影,骑着一匹快马,正朝着明军大营的方向,狂奔而来。

他的身后,扬起了一道长长的烟尘。

那不是明军的斥候。

斥候不会从那个方向来。

常遇春的心,猛地一沉。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种比面对两万敌军时,更加强烈的不祥的预感。

那匹马跑得很快,很快。

近了,更近了。

常遇春看清了,那是一个传令兵,一个来自京师的传令兵。他的身上,穿着锦衣卫的飞鱼服。

他的脸上,写满了焦急和悲戚。

他冲到常遇春面前,猛地勒住缰绳,战马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人立而起。

那传令兵从马背上滚了下来,他顾不上摔疼的身体,连滚带爬地来到常遇春的马前,“扑通”一声跪下。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卷用火漆封口的圣旨,双手颤抖地举过头顶。

他的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发出了压抑的,如同野兽般的呜咽声。

常遇春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狠狠攥住了。

他缓缓地,伸出手,接过了那卷圣旨。

那圣旨,很轻。

但在他手中,却重若千钧。

他看到了那火漆上,朱元璋的私人印玺。

那印玺,他再熟悉不过了。

他深吸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撕开了火漆。

圣旨展开,上面只有寥寥数个字。

那字,是朱元璋亲笔所写,笔锋苍劲,力透纸背。

但常遇春看到的,却是一片血红。

“皇后……薨。”

常遇春的身体,猛地一晃。

他手中的圣旨,飘然落地,被风卷起,在血色的夕阳下,像一只折翼的蝴蝶。

他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从马背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皇后……”

他喃喃自语,眼中,是无尽的茫然和痛苦。

马皇后,那个像母亲一样照顾他,关心他,在他犯错时为他求情的女人,那个大明最贤惠,最仁慈的女人……

她走了?

常遇春躺在冰冷的草地上,望着那片被血色染红的天空。

他赢了漠南之战,却输掉了整个世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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