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已经被熏得捂住了口鼻,眼睛都不自觉的开始分泌生理泪水,抬头跟随火把的光亮看去,只看见一片白花花的钟乳石,连着墙壁都是一片雪白,半透明的晶体在火光中熠熠生辉,心想这是什么?水晶吗?
可能是见伴侣还有些迷糊,墨伸手在石壁上摸了一把,抠下一些白色的粉末递到江华鼻子跟前,道:“宝贝,你舔一下。”
舔一下?江华结合这一路的咸腥味儿......瞬间瞪大了双眼,小心的探出舌头,舔了一下墨的手指,咸的!
抢过墨的火把,江华往前走了几步,沿着石壁一路照过去,这个洞也没多大,但除了洞顶外,所有石壁和石笋上都是厚厚的雪白色盐粒,而且地上许多地方还长着一簇簇膝盖高的半透明晶体,想来这根本不是水晶,而是高浓度食盐沉积的六面晶体。
按照一路走来的深度和距离来看,这里应该属于山腹中一个没有与大洞相连的小洞,在上万年前海水覆盖时将大量高浓度的海水留在了这里,海水因地壳运动退去后便让这里长期处于高盐环境,又经过长期高温烘烤,水分蒸发,最终形成了这一奇观景象。
“全是....全是盐吗?”江华不可置信的自言自语道。
墨舔了舔唇,他还在回味刚才被舔手指那一瞬间的悸动呢,但此时此地显然不合适宜,只能勉强压下念头,上前揽过伴侣的腰,在江华颈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江华被拱的莫名其妙。
“下面还有。”墨闷声哼哼道。
“还有?!”江华又瞪大了双眼,这些已经不少了,如果按麻袋来算的话估计能有个四五十袋呢!下面还有吗!?他挣开墨往前跑了几步,举着火把向另一侧半人高的空洞处照去。
这个小洞仿佛一扇半开的窗户,位置比他所在的洞还要低,火光一照进去就差点儿晃瞎江华的眼,白茫茫的一大片......居然全是结晶体!
江华被惊得手脚都软了。
他之前就觉得这种大山里应该是有岩盐的,所以当初才不死心的让雄性带着下洞里去查看,不过显然走错了方向。
现在想来也是,能存住高盐海水的地方一定要是半封闭的环境,大洞里的小洞四通发八达,有海水也都漏出去了,自然不可能有岩盐。
没想到墨一来赫达就找到了这个盐洞。
江华深吸了口咸腥的空气,忍不住勾过墨的脖子用力亲了他一下,笑着说:“墨,这下你可立大功了!”
“哦。”墨眯着眼用额头抵住江华,翘起唇角问道:“那......宝贝要怎么奖励我?”
这下江华听懂了,顿了一下才似笑非笑的说:“......果然不愧是蟒族。”
墨被江华的表情刺激得一阵呻吟,蹭着伴侣的脖颈直哼哼,一只手直接顺着袍子边缘探了进去。
这天已经有些冷了,估计能有10度左右,江华被墨冰凉的手冻的一个激灵,一巴掌拍开那只手,瞪了墨一眼,“走,先去告诉兽父。”
两人回到新房大厅里,江华又被墨摁在墙上吻了好一会儿,直到半小时后才双双找到炎,将顺手带回来的一块结晶体放在了桌上。
通过两人的叙述后,炎握着晶体的手有些发抖,他激动的在屋里来回转了好几圈儿,冷静下来后才对江华和墨道:“这件事......先别说出去!”
江华先是一愣,随即了然,心下不由得赞赏不已,炎虽然只是一个原始兽人,但他和许多族长一样充满了智慧,能冷静的分析利弊,完全不输现代人。
赫达如今并不缺食盐,如果告诉族人们这个发现也只是让众人高兴一些,并没有多大好处,反而会有人想用岩盐换取其他部落的物资,一旦把岩盐拿出来,其他部落也得知了消息,赫达将成为第二个“盐滩”。
盐滩部落独霸“最富裕的部落”榜首已有数百年的光景,靠着唯一的食盐产出地换取最优质的物资和最优秀的兽人,他的威严不容挑衅,一旦赫达成为第二个食盐产出地,首先就会引来盐滩的敌意,而赫达显然没有抵抗盐滩的实力。
一旦盐滩发难,加上其他部落的窥视,赫达一个不好就会分崩离析,还会牵连犹鲁这个兄弟部落,百害而无一利,还不如先瞒下消息,盐在洞里又不会坏,等部落真的需要盐时再拿出来用。
这几年赫达主要的目标是商业和工艺,需要一个安稳的发展时间,不能因为盐的发现而毁了这一切,岩盐的存在必须成为赫达压在箱底的最后依仗。
三人关着门商议了好一顿,江华和墨便离开了,这件事他们连瑞奇都没告诉,炎只叮嘱两人不要再随便让人去家里,好在是蟒族将房子建在那儿,蛇腥味儿能很好的掩盖盐的腥味儿,避免人们发现岩盐的存在。
此事就此打住,三人十分默契的当它没发生过。
中午江华和墨好好吃了一顿,将几次三番想扑倒自己的墨赶出去狩猎,并指定了几种植物让他带回来后,江华便开始研究自己的美食小店了。
天冷后大家都吃什么?估计大家脑中想到的第一个就是火锅了吧?
没错,江华打算做一锅卤水火锅!
兽世的食物品种繁多,烹饪方式却单一的令人发指,江华之前已经教给雌性们许多烹饪方式,但都是普通的家常做法,他要开店,自然不能拿大家都会的东西来卖。
卤水听上去很高端,但其实也不算什么商业机密,网络上有许多卤水配方,也许比不上一些大牌美食店的独特风味,但应付这些兽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江华没研究过卤水,却也知道大概的做法。
首先是香料,回来的路上他已经收集了许多不同品种的香料,早就晒干保存好,现在一样一样摆在新厨房的石台上,挑出一些与地球相似的品种,他打算先试最普通的口味。
大锅里丢进两根带着点儿肉的野兽腿骨,放入去腥的果酒和香草大火炖上一个小时,然后把挑好的香料扔进去,又找了几大块带着厚皮子,被火烤的半熟的兽肉,加上一整只处理好的大鸟继续煮。
这边他另起油锅,油热后将另一份香料倒入翻炒,出香味儿后又倒入辣椒、香子和野葱,炒干了倒入一些肥肉继续翻炒,最后加入提前榨好的甜果汁,趁着油热将炒好的料掺入正在熬汤的大锅里,又加了一大块食盐。
网上说这叫炒糖色,目的是让汤里融入油炸的焦香味,也能让汤头的味道更浓郁,层次更丰富。
又炖了一个小时,锅里的肉都已经脱骨,汤的表面浮起一层厚厚的油花,颜色也从浓白转为浅棕,各种香料渣滓混杂在翻滚的水花中,浓郁的香味随着打开的锅盖向屋外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