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的突突声在院门口停下时,林逍的母亲早已迎在门边,手里还攥着块擦汗的毛巾。晓梅和小雅围着拖斗转圈圈,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个蒙着油布的木箱,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舅舅,这里面是不是装着舅妈家的宝贝呀?”小雅拽着林逍的衣角,仰着小脸问道。林逍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是呀,这里面装着你舅妈爹娘的念想,咱们得小心搬。”
邻居们也闻讯赶来搭手,几个壮实的小伙子合力将木箱抬进堂屋,小心翼翼地放在预先垫好的木凳上。林逍的父亲蹲在木箱旁,摸着厚实的木板感慨:“这箱子做得扎实,亏得你们路上护得好。”沈歌站在一旁,看着众人忙碌的身影,鼻尖微微发酸——这些旧物在旁人眼里或许只是普通的木箱,可在她心里,却是父母留在世间最真切的痕迹。
等邻居们散去,林逍才找来工具,轻轻撬开木箱的铜锁。一股带着樟木清香的旧书味扑面而来,沈歌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将一本本线装古籍捧出来。林逍的父亲凑过来看,看到扉页上的题字时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啊,民国年间的线装本,还有这么工整的题跋。”他转头对林逍说,“明天我去库房搬些木料,给这些书打个带玻璃门的书架,防潮又防尘。”
沈歌连忙道谢:“伯父,麻烦您了。这些书是我爹一辈子的心血,能好好存着就好。”林逍母亲端来糖水,递给沈歌一碗:“傻孩子,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快歇歇,折腾这一路肯定累坏了。”沈歌接过糖水,温热的甜意顺着喉咙滑下,心里也暖烘烘的。
接下来的几天,一家人都在忙着安置沈歌带来的东西。林逍按照沈歌的意思,在堂屋靠窗的位置搭了个矮柜,专门摆放母亲留下的银饰和绣品;林逍父亲则带着林逍上山砍了松木,加班加点赶制书架,没几天就做出一个结实质朴的书架,刷上清漆后透着木头的清香。当沈歌把最后一本古籍摆上书架时,夕阳正好透过窗棂洒进来,在书页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仿佛看到父亲站在书架旁,笑着对她点头。
日子在忙碌中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六月十二号。清晨林逍去院子里挑水,看到墙上挂着的日历,突然想起什么,放下水桶就往堂屋跑。沈歌正帮着林逍母亲择菜,见他气喘吁吁地进来,疑惑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逍搓着手,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沈歌,你看日历,今天十二号了,咱们订婚的日子,就剩七天了!”沈歌抬头看向墙上的日历,六月十九号那一页被圈了个红圈,是前些天林逍母亲特意标记的。她的脸颊瞬间泛起红晕,手里的菜叶子都差点掉在地上。林逍母亲笑着打趣:“看把这俩孩子急的,我早就开始准备了,被褥都晒好了,喜糖也让张大妈帮忙订了。”
林逍拉着沈歌的手,走到院子里的枣树下,认真地说道:“沈歌,我知道你爹娘不在了,委屈你了。但我向你保证,订婚仪式绝不会含糊,以后我更会好好待你。今天我想带你去县城,扯块好布,给你做一身大红色的旗袍,订婚的时候穿。”
沈歌愣了一下,连忙摆手:“不用这么破费吧,我有衣服穿的。”在那个年代,定制一身旗袍可不是小数目,布料要好的,裁缝手工也要花钱。林逍却固执地摇头:“不行,订婚是大事,必须穿得漂漂亮亮的。你是我林逍要娶的媳妇,绝不能委屈了。再说,咱们这两年也攒了些钱,足够了。”
林逍母亲也在一旁帮腔:“沈歌,听林逍的。女孩子家订婚,穿身红旗袍多喜庆。我年轻时也盼着有件旗袍呢,可惜那时候条件不允许。今天你们去县城,顺便把我攒的那点钱也带上,一起存个存折,放家里总担心招贼。”
这话提醒了林逍,这两年他跟着农场的老猎手进山打猎,卖了不少野味;之前和周哥商量的药材试种,虽然还没大规模收获,但小规模培育的药材籽也卖了些钱;加上沈歌从沪上带回来的一些旧物,变卖了些不常用的,零零总总加起来,竟然有四万多块钱。这笔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放家里确实不安全。
“娘,正好我也想把钱存起来。”林逍说道,“咱们留五千块现金应急,剩下的都存成活期存折,这样取用也方便,放家里总担心招贼。对了,我把之前咱们藏起来的那块金砖取出来处理了下,敲打得变了形,切了块五十克左右的下来,正好打些首饰给沈歌,也给娘你打一套,晓梅还小,先给她存着料。”
林逍母亲眼神一动,立刻明白了儿子的意思——那两块一斤重的金砖,还有去年和虎子在山上日军遗留工事里找到的青花瓷盘,都是上报文物局后两人私下各留的一套,至于宣德炉,是你当初用熊肉跟李老太爷换来的宝贝,这些事只有家里几口人知道。她压低声音说道:“那金砖可是足两斤重的硬货,切五十克正好,打出来的首饰也够分量。沈歌这孩子值得,咱们家不能委屈了她。你放心,出去说就按咱们商量好的,说是老房子墙角翻出来的祖传物件,绝不出错。”她转头看向沈歌,笑容愈发温和,“沈歌,这是咱们家的心意,你可千万别推辞。”
沈歌心里感动得不行,眼眶都有些发红。她知道林逍是真心待她,连他的家人也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疼。她点了点头,声音带着一丝哽咽:“谢谢伯父伯母,谢谢林逍。”
吃过早饭,林逍去西厢房的杂物间,挪开靠墙的旧衣柜,露出后面的暗格。暗格里用油布层层包裹着几个物件,他先取出裹着金砖的包裹——里面两块巴掌大的金砖沉甸甸的,泛着哑光的金属光泽,其中一块边角明显有敲打变形的痕迹,缺口处整齐利落,正是他昨晚特意处理的。他捏起那块切下的五十克小金块,用布擦了擦,小心翼翼放进随身的帆布包。接着他又看了眼暗格里的宣德炉和青花瓷盘——宣德炉是当初用熊肉跟李老太爷换来的,青花瓷盘是跟虎子一起找到的,如今都跟金砖一同妥善存放着,确认包裹完好后,才把衣柜归位。随后他收拢家里的现金,数了五千块单独放进口袋,剩下的三万五千块用报纸包好,和小金块放在一起。
两人坐着农场的通勤车到了县城。县城比农场热闹多了,街道两旁摆满了小摊,叫卖声此起彼伏。林逍先带着沈歌去了最大的供销社,里面的布料区琳琅满目,各种花色的棉布、的确良让人眼花缭乱。售货员看到两人穿着整齐,连忙迎上来:“同志,要点什么布料?我们这里刚进了一批上海的真丝,做旗袍最合适了。”
林逍眼睛一亮:“真丝的?拿出来看看。”售货员从柜台里拿出一匹大红色的真丝布料,展开后,布料上绣着细密的缠枝莲纹样,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您看这料子,又软又滑,颜色正,做旗袍最显气质了。”售货员热情地介绍道,“这可是紧俏货,好多姑娘结婚都来抢呢。”
沈歌摸了摸布料,手感确实细腻舒服,可一看价格,连忙拉了拉林逍的衣角:“太贵了,要不少钱呢。”林逍却毫不犹豫地说道:“就这个了!师傅,麻烦您量一下尺寸,我们要做一身旗袍,要做得精致些。”
售货员喜笑颜开,连忙拿出软尺给沈歌量尺寸。沈歌的身材纤细匀称,肩窄腰细,正是穿旗袍的好底子。售货员一边量一边夸赞:“姑娘身材真好,穿这旗袍肯定好看。七天后来取货,保证给您做得合身。”林逍付了布料钱和手工费,一共花了八十多块钱,在当时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他看着沈歌羞涩的笑容,觉得一切都值。
从供销社出来,两人又去了县城的农业银行。那时候的银行人不多,柜台是用厚重的木板隔开的,只留着几个窗口。林逍走到窗口,把包裹着现金的报纸递进去:“同志,存定期。”
柜员打开报纸,看到里面一沓沓的现金,眼睛都亮了,连忙问道:“同志,存多少?存活期还是定期?”“三万五千块,存成活期。”林逍说道。在那个月工资普遍三十多块钱的年代,三万五千块钱的存款绝对是凤毛麟角,周围几个办理业务的人都投来惊讶的目光。沈歌有些不好意思,往林逍身后躲了躲。
柜员仔细核对了现金,又让林逍填了存款单,最后递给他一本红色的存折:“同志,您的存折拿好,密码记牢了。”林逍接过存折,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数额,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贴身的口袋里。走出银行,沈歌松了口气:“刚才好多人看我们,好紧张啊。”林逍笑着握住她的手:“以后咱们还会有更多钱,习惯就好。”
接下来,两人去了县城最有名的金饰店——“金盛祥”。店里的柜台擦得锃亮,里面摆放着各种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在灯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师傅,戴着老花镜,看到林逍和沈歌进来,连忙起身招呼:“两位同志,想看点什么?”
林逍从帆布包里拿出金块,放在柜台上:“师傅,我们想用这个打些首饰。”掌柜看到金砖,眼睛顿时亮了,连忙戴上手套,拿起金块仔细端详:“好东西啊,纯度很高。两位想打些什么款式?”
“给我对象打一套订婚用的,要有戒指、耳环、项链,款式要大方些。”林逍说道,“再给我娘打一个手镯和一对耳环,给我妹妹打一个戒指和一条细项链。”他转头问沈歌,“你有什么喜欢的款式吗?”
沈歌看着柜台里的首饰,指着一对小巧的梅花耳环说道:“我喜欢这个样式的,简单又好看。”掌柜连忙说道:“姑娘好眼光,这梅花款是我们店里的新款,很衬年轻姑娘。我再给你们推荐几款项链,这款水波链配个小吊坠,很秀气。”
林逍让掌柜按照沈歌的喜好,再结合母亲和妹妹的年龄,设计了几款款式。掌柜拿出纸笔,画了草图,又算了算所需的金料:“这块金块足够了,打完全套还能剩下不少,我给你们熔成小金条,方便保存。”林逍点了点头:“麻烦师傅做得精致些,七天后我们来取。”
“放心吧,保证给你们做得漂漂亮亮的。”掌柜拍着胸脯保证,“我们‘金盛祥’做了几十年的金饰,信誉绝对没问题。”林逍付了手工费,又和掌柜约定了取货时间,这才带着沈歌离开。
忙活了一上午,两人都有些饿了。林逍带着沈歌去了县城最好的饭馆,点了四个菜:一盘红烧肉、一盘炒鸡蛋、一盘炒青菜,还有一盘沈歌爱吃的糖醋鱼。那时候的饭馆都是凭粮票和钱一起消费的,林逍早就准备好了粮票,大方地递给服务员。
饭菜很快端上来,香味扑鼻。沈歌看着满桌的菜,有些不好意思:“点太多了,咱们吃不完的。”林逍给她夹了一块糖醋鱼:“多吃点,你这几天忙着收拾东西,都瘦了。以后我经常带你来吃。”沈歌咬着鱼肉,酸甜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心里也甜甜的。
吃饭的时候,邻桌的几个年轻人正在谈论农场的收成。“今年雨水足,玉米肯定能高产,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卖个好价钱。”“可不是嘛,要是能有别的营生就好了,总靠种粮食挣不了几个钱。”林逍和沈歌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默契——种植药材的事还在计划阶段,没跟任何人透露,等万事俱备再公布也不迟。
吃完饭,两人又在县城转了转。林逍给晓梅和小雅买了些糖果和发卡,给父母买了些糕点,才坐着通勤车回农场。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了。林逍母亲看到两人手里的东西,连忙迎上来:“累坏了吧?快坐下歇歇。”
林逍把存折递给母亲:“娘,钱存好了,三万五千块活期,这是存折,您收着。”林逍母亲接过存折,看着上面的数额,声音压得低低的:“这么多钱,存成活期也放心,要是以后要动用到大额的,也方便。”她小心翼翼地把存折放进首饰盒的夹层里,又上了锁——这首饰盒就放在床头柜的暗格里,和那些宝贝物件一样,都是家里的定心丸。
沈歌把给晓梅和小雅买的发卡拿出来,递给她们:“晓梅,小雅,这是给你们的。”两个小姑娘看到漂亮的发卡,高兴得蹦了起来,连忙戴在头上,跑到镜子前照个不停。晓梅跑到沈歌身边,抱着她的胳膊:“舅妈,你真好!”小雅也跟着点头,脆生生地喊:“舅妈最好了!”林逍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心里越发踏实——把沈歌娶回家,让这个家更完整,就是他现在最迫切的心愿。
林逍把打金饰的事跟母亲说了,又拿出剩下的五千块现金:“娘,这五千块钱留着应急,家里日常开销也从这里出。”林逍母亲点点头:“我知道了,金饰的事你放心,等做好了我亲自给沈歌送去。对了,暗格里的那些物件,不管是你换的宣德炉,还是跟虎子找的瓷盘、金砖,我昨天都检查了一遍,油布都裹得严实,没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