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交谈过后,定了一件玉白色背心百褶连衣裙。刘忆要回家做晚饭,大嫂硬拉着她去吃烤肉。
其实做饭不是最主要的,重点是可以当借口离开,跟大嫂在一起,压迫感十足。
“一日三餐天天做,不烦么?”
大嫂无法想象在厨房里噼里啪啦一顿操作,只为餐桌上的两盘菜,半个小时之后在稀里哗啦的刷刷刷,合计一天不到两个小时的口腹之欲,却要付出多于两倍的时间来准备,不划算,真的不划算。
“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天天如此,不烦么?”
刘忆往铁板上铺牛肉,“滋啦”一声,烟雾升腾,香味儿瞬间被激发。
大嫂呵呵一笑,“还能打一个回合,不错。”
她开了瓶啤酒小口慢酌,烤肉的事无需动手,这是准弟妹的主场,她不能抢戏。
看着刘忆有条不紊地夹菜,翻面,蘸酱,不失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二小铁定是被她的厨艺抓住了,但肯定不限于此,还有她脱俗的容貌跟水一样的性情。
她的脸初看清淡,没有什么亮点,但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有味道,连眼角的疤都是让人生出保护欲的韵味。
“喝酒了怎么开车?”刘忆递给她烤好的肉,看到她手上的酒问道。
“让司机来接。”
“哦。”
“多吃点,你太瘦了,圆润些更有福气,更像富太太。”
“嗯。”
大嫂不解,“你喜欢做饭,也擅长做饭,但是,据我观察你却不怎么爱吃饭,什么道理?”
大嫂相当敏锐,刘忆该怎么说她做饭的初衷是为了填饱小彬哥的肚子,为了他吃得开心。她又该怎么说有人把她做的饭吃完是种慰藉,能短暂填满心中的空落落。
她不能说,也不想说。
大嫂见她哑了火,心里猜的七七八八了,她没有揭穿,谁没有过去?过去的过去就好了。
她晃了晃手中的易拉罐说:“空了,我喝了两罐,我呢,喝多之后嘴就碎,说的有些话不中听你别当回事,咱们以后做妯娌,彼此都大度点,好么?”
刘忆微笑点头。
她想她要是喝多了,肯定要大嫂讲讲她跟大哥的爱情故事。
“你们有措施么?”
“嗯?”
“你们有避孕措施么?”
确定了大嫂的意思,刘忆脸“唰”地发起烫来,怪不得刚才那么客气地打预防针,原来说话尺度这么大。
“希望没有,”大嫂说,“爸妈对蛮蛮嫚嫚很好,不代表他们不稀罕孙子,你要是能怀上男孩儿,他们肯定对你刮目相看。你应该察觉得到,他们对你,不是太满意。”
刘忆自然明白,自从刘医生生日过后,她就再没见过他爸妈,即便是准备结婚事宜,他们也没有出面。
“之所以不反对你们结婚,是因为他们在乎二小的感受,可以这么说,二小是顶着很大的压力选择你的,希望你不要辜负他。恕我说话直接,你对二小也不是太喜欢,但他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将就着也不错,对吧?”
刘医生说大嫂的刀子嘴能杀人不见血,今天刘忆算是见识到了。她觉得她就像炉子上的烤肉,烧到快糊了。
为了表示诚意,刘忆给康明打了个电话,询问他愿不愿意来参加婚礼。康明接到她的电话一百个开心,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更是一万个高兴,急切地询问什么时间,他好定做衣服。
“我给爸爸打了电话,到时候让他来参加婚礼,他同意了。”刘忆对刘易说。
“怎么改主意了?”刘易问,刘忆说过,爸爸抛弃她和妈妈另组家庭,所以跟他没有什么感情,也不想跟他有瓜葛。
“真爸爸总比假爸爸好吧,毕竟血缘摆在那儿,其实,你也应该考虑父母的感受,我……”
刘易吻上她的唇,堵住了她要说的话。
“我爱你就足够了,他们会知道你有多好的。”
说完又是长长的吻,脸颊,耳垂一路向下到脖颈。
“轻点,不然我都不好意思见人了。”刘忆祈求道,上次就被大嫂取笑了一番,说刘医生嘴上功夫厉害。
刘易不依,坏坏地说,“爱情的痕迹,越多才越好。”
“不要啦,总不能顶着吻痕去见亲戚朋友吧,太失礼了。”
刘易想了想,也对,是不太妥。他的嘴移到刘忆胸口,问:“这里呢,这里行不行,你买的衣服该不会这里也漏吧?”
刘忆脸颊绯红,前额碎发已经贴到了额头上,她蠕动红润的嘴唇说,“漏。”
刘易继续往下移,移到她柔软的小腹,问,“这里呢?”
“也漏。”
刘易头埋到大腿中间,问,“这里呢?”
“还漏。”刘忆声音颤抖着,她全身燥热,跟在桑拿房似的,尤其是刘医生喷出的粗重气息,简直是蒸汽对皮肤的灼烧。
刘易咯咯咯笑起来,起身凑到刘忆面前,假装生气地说,“这么淘气,我得收拾你!”
“怎么收拾,骂,还是打,或者又打又骂?”
“我是医生,惹医生生气,可是会直接给你打针哟!”
刘易拥着她躺到床上,开启他独特的“打针”行动。
刘忆躺在刘医生怀里,享受着愉悦后的宁静。摘掉眼镜的刘医生变得稚气很多,他被保护得很好,除了读书把眼睛读成了近视,工作中遇到不配合的病人和胡闹的家属,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他没有陈磊帅气,也比不上马驰的风度,更比不上小彬哥的温润,他清瘦,不爱锻炼,不注重外表,上班时上班,不上班时学习,以救治病人为最高责任。
刘忆喜欢他的纯粹,她自己本身也应付不了复杂,所谓什么碗配什么盖。
挺好,虽然嫁不了小彬哥是遗憾,可是与刘医生结婚,还是不错的。
错过了月亮,不要再错过星星。要向前走,不回头。
小型家宴那天,刘易穿上了大哥为他定制的西装,打上酒红色领带,头发被发胶支棱的又高又亮,黑色粗框眼镜换成了玳瑁色,磨砂皮鞋换成了锃亮的漆皮。
刘忆则是在大嫂的带领下专门做了造型,头发洗了吹吹了洗,跟平时没什么不同。化妆也是简简单单,本身底子好,没斑没皱纹,皮肤白皙红嫩,惹得化妆师不住地赞叹她的好肤质。对于眼角的疤,化妆师和大嫂意见一致——不作处理。
“连疤也生的刚刚好的人真的不多见,上帝偏爱刘小姐哦!”
这句恭维刘忆不敢接受,她宁愿不要上帝的偏爱。
刘易见到刘忆,两人互相震惊了好一阵子。
“你好像换了个人。”刘忆说。
是的,严肃疲惫的医生形象变成了贵气的小公子。
“你也是。”
毕竟是重要场合,尽管克制,还是比平时隆重许多,钻戒,项链,酒红色中跟鞋,修身连衣裙,今天绝对的主角。
大嫂看着两人腻歪,催促道:“赶快进去吧,别让宾客等久了,散席之后再慢慢欣赏对方的另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