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青云不搭理自己,外围还有一群人在吹口哨打趣她。
木语冰顿时感觉颜面扫光。
于是又自己站了起来,正要开口之时,一个软乎乎的东西被古四菊丢在她怀里。
木语冰拿起来一看,顿时吓得脸色都白了:“啊!!!舌头!”
于是直接抛了出去。
古四菊还不知道是真舌头,又捡起来朝木语冰晃了晃。
“阿姨,你在怕什么呀?一个假舌头都能把你吓唬住,你可真胆小,不像我三婶,我三婶可是一点儿都不怕。”
月瑶狐疑的看了一眼古青云。
眼神好似在说:你没告诉四菊这是真的?
古青云看懂了,小声道:“还没呢,我怕他知道真相会受不了,不过我有提醒过他。”
古青云也没想到古四菊把刚刚丢掉的舌头又捡了起来,还拿在手中把玩。
而胡囡囡看着古四菊这壮举,惊讶的张大了小嘴巴。
“哇~小弟好厉害鸭~沃都不敢这么玩儿~”
古四菊朝她回头一笑:“嘻嘻!大哥我厉害吧?”
“嗯嗯!小弟泥真棒!”
但是下一刻,鬼屋里面一道声音响起。
“找到尸体了!不过女子的舌头好像不见了,可能需要加派人手去搜查了!”
闻言,古四菊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手中的“烫手山芋”直接抖落在地上。
“哇!!!我不干净了!呜呜呜!这个手我不要啦!呜呜呜!”
一旁的警察赶紧将舌头捡起:“是人的舌头!”
闻言,木语冰干呕,肚里一阵翻江倒海:“呕~呕~你这个死……你这个小孩儿怎么乱捡东西?”
随后又看了一眼古青云,娇哼了一声,捂着嘴就跑了。
【女神怎么跑了?还有那个血淋淋的东西是什么?难道他们真的不是在拍戏,而是真的有人被杀害了?】
【你瞎呀?不是都看到白布遮盖尸体了吗?这都猜不出来。】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一些胆小的人,直接跑了。
古青云拿着干净的纸巾,开始哄着古四菊,用清水帮他洗手、擦手。
“呜呜呜!三叔,你不是有一家医院吗?能不能让医生给我把手换了?这个手我不想要了!”
“你确定你只要一只手吗?”
“那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洗洗还能用,呜呜~”
在确认了李艳的身份后,警察径直走到了月瑶身前,神色凝重。
“这位女士,可否请你跟我们回警察局接受调查?”
胡囡囡摇了摇头:“不行哦叔叔!麻麻要陪囡囡玩,所以不能去警察局啦。”
“不行哦小朋友,不止是你妈妈,还有你和你爸爸、哥哥,都需要跟我们去一趟警察局,还请不要为难我们,我们也只是公事公办。”
胡囡囡愤愤不平的指着正在休息的余静。
“可系虾仁饭就在那里,你们不抓他,为什么还要我们去警察局呀?”
余静神情一紧。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明明就是你动手杀的人!居然还敢冤枉在我的头上!”
他又询问刚刚进去搜尸体的警察。
“对了,我记得刚刚那个小女孩儿和她妈妈手里一人一把锋利的剑,你们找到了没有?如果找到了就可以证明就是她们杀的人!”
“剑?没有啊,我们在里面只看到了尸体和头颅,并没有看到作案工具。”
“怎么可能?!明明就有!肯定被她们藏起来了!”
听到余静满嘴胡话,胡囡囡忍不了了。
“沃勒个逗儿,气洗沃啦!叔叔可忍,婶婶也可以忍,但系囡囡不能忍!”
挣脱月瑶的怀抱,小手一反转,出现一张真言符,眨眼的功夫就跑到了余静身边,抬手就是一拳!
本想打余静肚子的,因为身高问题打到了余静的命根子。
疼的余静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嗷嗷叫。
这还没完,胡囡囡一手拽着余静的头发,将其嘴巴露出,将真言符直接塞到了他的嘴巴里。
而后顺手“啪”的一声,就是一个大比兜。
“样泥嗦荒!打洗泥!”
做完这一切,又气呼呼的跑回月瑶身边,张开双臂,仰头看着月瑶,“麻麻抱抱~”
众人都看呆了。
主要是没想到胡囡囡一个小娃娃,动作如此迅速,以及娴熟,尤其是那抽耳光的动作,跟吃了德芙巧克力一样丝滑。
月瑶抱着胡囡囡好一会儿才回神。
她想着宝宝这么暴力,都是跟谁学的。
古四菊也不哭了,一脸崇拜的看着胡囡囡:“哇~大哥好厉害啊!一拳就把那个王八蛋打趴下了。”
而胡囡囡的这一举动,也被外围的人录了下来。
【真是神娃啊!】
【这是什么情况啊?我来这里看了这么久,越看越迷糊,到底是谁才是杀人犯?还有,谁才是这件事情的主角?到底是小丑男,还是那一家四口啊?】
余静捂着下体,不停的打滚:“啊!救我!快救我!”
本想说胡囡囡和月瑶联合起来,偷袭李艳,最终导致才李艳死亡的话。
刚到嘴边,就不自觉的变了。
“都是我杀了李艳!你们这帮蠢货还在那里犹豫什么?赶紧抓人啊!”
这话一出,余静大惊失色,想要开口解释的时候,又变了。
“还是不李艳那个贱人脚踏多条船!背着我偷偷跟她表哥偷情!还跟多人约p,我杀了她!都是她活该!”
月瑶知道胡囡囡给他喂了真言符,于是顺着问问题。
“那你为什么要把罪名推到我们身上?”
\"谁让你们当时正好出现在现场,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剑,为了让我摆脱罪名,当然只能让你们背锅了。
还有,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不就是长的漂亮了一点吗?漂亮的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还有你旁边那个男的,跟一个舔狗一样,最后还不是换来你的冷眼,活该!你们该死!\"
舔狗古青云怒了。
“你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虽然很同情你遇上了李艳这样的女子,但是我并不同你的遭遇。
从你决定杀了李艳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可见你这人心思不正。你们两人在一起只会互相折磨对方。
李艳固然有错,但这并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还有,月瑶是我老婆,我对我老婆的好,被你误解为舔狗行为,可见你这人更不值得同情。”
古青云又看向警察认真道。
“警察先生,我现在要控告对方诬告陷害罪、诽谤罪、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