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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8章 秋雅,大作家

袁华是看不起夏洛、大春这些人的。

一个二傻,一个大傻,闻名三年二班,风臭十里。

跟这样的人有共同语言,袁华觉得是耻辱。

但没法子。

在丁凌颜值气质,受欢迎程度方面,几乎所有男同学都跟他有共同语言。

这么一想。

袁华又释然了。

不是他不够强大,而是丁凌太不是人。

这让他一度甚至于跟二傻子都有了共同语言,这是破天荒的奇迹。

“哼。”

夏洛也看出来了袁华眼里的嫌弃、鄙视,心中气闷,暗暗哼了声,心想:码的,拽什么拽、不就是有个了不起的父亲吗?老子要是有个好爹,比你还拽。

可惜。

他没好爹。

老妈也很普通。

自己学习天赋也很差,唯一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乐器了。

但他学吉他学了多年,还是入门水准,这让他不免神伤,为什么老天爷要让他来这世界受罪?喜欢的女孩子够不着,美好的生活更是够不着。

只能悲痛的用脸着地。

天天享受那些贫瘠、可怜的顾影自怜生活。

这真不是人过的。

他想换个人生。

嗯。

最好是跟丁凌换一下。他也想试试看,靠一张脸杀穿天下的感觉。

‘码的,原来老子也这么肤浅。’

夏洛回过神来,暗骂了自己一声。但不得不承认,有一张好脸是真吃香啊。

返回教室的时候。

看到门口、窗户边上都挤满了其他班级的女同学。

他们这些上完厕所的男同学,想要进教室都困难,只能站在走廊上,面面相觑,干瞪眼。

直到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

走廊上的女同学才依依不舍,叽叽喳喳的散去。

袁华、夏洛他们很清楚的听到她们在说:

“丁凌真帅,听说是海外留学归来的、一看就气度不凡。真奇怪,他这样出众的人,为什么不在外国待着,偏偏要回到我们这样穷乡僻壤的小地方?”

‘说不定人家有事,情非得已呢、不管怎样,这是我们学校女生的机会,我准备拿下他。你帮帮我怎么样?’

‘哼哼,好姐妹归好姐妹,男人方面,不能让。我也想做他的女朋友!’

“你!!”

‘你什么你?想打架?’

……

袁华、夏洛面面相觑,目瞪豿呆。

码的。

其他班级的女同学都开始为丁凌打架了。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这张脸,这么杀的吗?

走入教室,再次看清楚丁凌的脸后,他们吸了口气,点了点头,的确很杀,靠!他们这些男的看到这张脸,都有种被帅晕的感觉,那些女同学扛不住,会腿软,会杀疯,似乎很正常啊?

他们在这一刻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一些大明星开演唱会,台下观众会尖叫连连了。

现场看到一些大帅哥、偶像,真的会忍不住,会狂热、会向往啊。

而丁凌可是比电视、电影里的大明星还要好看,有气质,真的是陌生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

丁凌的颜,杀翻了三年二班。

也杀翻了西虹市第七中学。

大家都对丁凌的颜,没什么抵抗力。

这导致全校男同学,都比较抵触丁凌,只因丁凌出现的地方,其他男同学,都黯然失色,站在丁凌身边,活像个小丑。

所有人都在避免跟丁凌同台竞技,实在是打不过。

差一点还好说。

当差距大到不可能追得上时,所有人都绝望,并放弃了。

当然,在颜值方面可以放弃。

其他方面不行。

袁华是第一个站出来挑战丁凌的。

他写了一篇作文,获得了大奖。

在语文课上,他声情并茂的把这篇作文朗读了出来,获得了包括王老师在内,所有人的掌声。

他睥睨四方,目光着重放在丁凌身上。

见丁凌也在鼓掌,他更得意了。

但很快。他笑不出来了。

王老师等掌声停下来后,笑的脸上都起褶子了:

‘袁华同学表现的很不错。我很满意,但最让我满意的还是丁凌同学。他刚入学半个月,就写了一本小说,并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了出来。”

他把手中杂志扬起,‘大家没看错。杂志我买了,并亲自看了,写的非常好。我很欣赏。’

轰!

全班鼎沸、哗然。

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真的假的?丁凌才入学半个月,就写了本小说?还顺利发表了?还是全国知名杂志萌芽?!我的天哪。长得帅也就罢了,还这么有才?这让其他人怎么活?”

‘太了不起了,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就是优秀!’

‘你犯花痴了?’

‘你难道不花痴?是谁在昨天给丁凌写了一封情书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哎。完了。丁凌本来就优秀,现在更优秀了,我估计他会更抢手。到时候给他写情书的人估计会如过江之卿,数都数不清。嗷,我觉得我大概是抢不赢其他同学了。’

‘别着急下定论。说不定丁凌眼瞎了呢?’

‘你什么意思?!’

……

议论纷纷、嘈杂、轰动。

袁华目瞪豿呆。

夏洛倒吸凉气。

秋雅一双好看的眸子中碧波荡漾,星光点点。

【秋雅好感度+1】

【秋雅好感度+1】

……

【秋雅好感度72】

比起其他世界的女主角。

这个世界的秋雅的好感度格外好刷。

他都没有跟她有任何交流。

就是每天来学校正常上课、下课。

持续半个月。

就把好感度刷到了72.

期间跟秋雅的交流几乎等于0.

最多就是简单的问候一下。

只能说,学生时代的秋雅还是很单纯的。虽然有些小心思,但世界上谁又能没自己的小心思呢?大家都不是圣人,不能强求别人是圣人。

“大家鼓掌。”

王老师见议论声越来越嘈杂,没忍住,大声道,‘鼓掌啊,愣着干什么?’

大家哪里楞了?

都在喧哗。

都在嫉妒!

当然,男同学是嫉妒,女同学是狂热。

王老师这么一说,轰!

女同学率先鼓掌。

秋雅一边鼓掌,一边回头看丁凌,一双眸子都在发光。

袁华看得心中酸涩,羡慕、嫉妒的要死。比起丁凌发表的小说来,他一篇作文算个屁啊?哎,既生瑜何生亮!!苍天待他袁华何其薄也!为什么要在这样一个时代,把丁凌这个家伙给生出来!

袁华风头都被抢了,甚至完全被丁凌给碾压了。

在丁凌的光芒下,他的那点萤火之光看起来可怜、又可笑。

袁华把头都埋进了课桌,感觉今天丢了风光,丢了‘尊严’。

首战pk。

他完败。

……

丁凌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了一本爱情小说的事迹,很快疯传全校。

所有师生,包括校长都知道了。

有条件的,人手一本萌芽杂志拿着看,看完丁凌写的《初恋这件小事》后,都是心有慨叹,‘写的真好,文笔细腻,笔触动人。一个高中生,写的第一本小说能有这个水准,非常了不起了。’

‘是啊。我们多少老师都达不到这个水平。’

‘这不是很正常。要是真的有这种水平,你说我们来教什么书?安心在家里当个大作家不好吗?’

‘真羡慕王老师,班里要出一个大作家了。他这下要出名了。’

‘恭喜王老师了啊。’

王老师笑的脸上褶子更深了,满脸红光,走路都带风。

最近丁凌风光。

他也风光。

说实话,教学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带出一个大作家来,这种感觉真奇妙。

本就对丁凌极有好感。

这下更是视丁凌为‘真传弟子了。’

不说‘视如己出’,也差不离多少了。

他每次上课,都会着重点名表扬丁凌;,尤其是在批评夏洛、大春的时候,声音格外的大:

“你们两个能不能有点出息、看看丁凌,长得帅、学习好,还是个大作家,都没有走出校门,就开始赚大钱了!你们呢?在家啃老,在学校读书成绩一塌糊涂,还上课迟到!!简直就是我们班上的耻辱,给我滚后面去,对,就站那,不准动!反了天了你们!”’

每次王老师表扬丁凌时,丁凌都是面无表情,格外平静,跟袁华被表扬时的得意洋洋,是完全迥异的。

这一幕,落在偷瞧丁凌的秋雅眼里,自然是格外加分。

她觉得丁凌很成熟,更有魅力。比起袁华的幼稚、轻佻,完全不同。

【秋雅好感度+1】

不得不说。

王老师真的是神助攻。

当初送得一沓钱没送错。

经常来一波夸赞。

还时不时让全班同学给丁凌鼓个掌。

在这种浓烈的氛围下,秋雅多多少少会被环境所影响,对丁凌的好感度会不时的往上涨一个点。

虽然有时候大多是只涨0.1个点。

但也很不错了。

毕竟丁凌都没有开始行动。

秋雅就开始节节败退,好感度狂飙了。

这一日。

王老师又开始在班上怒赞丁凌:

‘丁凌入学一个月,又发表了第二本小说,名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部小说一出,风靡四方,大卖八十万册。光是赚的钱,少说也有一百多万。这还是在热卖中,后续的收益绝对还会更多。瞅瞅,看看,读高三的学生,第二本小说就能赚百万元以上了。你们呢?还在拿父母的钱,看看人家丁凌……’

王老师是越说越起劲。

红光满面。

春风得意。

意气风发。

神采飞扬!!

说起丁凌来,那是眉飞色舞,要不是为人师表,有所顾忌,他估计会舞上一曲,以示庆祝。

“……!!!”

袁华满脸呆滞。

张扬狂喜,低声对丁凌拍马屁,‘丁兄,丁大哥,带带兄弟我啊。以后我做你经纪人怎么样?就帮你处理你的出版事宜,相信我,在这方面我是专业的,绝对会把你的事情处理的妥妥帖帖。’

张扬还知道经纪人。

可见家里肯定有亲戚从事这方面,他自己感兴趣下,说不定钻研了些日子。

但说精通、擅长、那肯定不见得。

这家伙实力不怎么样,吹牛倒是有一手。当然,他是刷秋雅好感度的工具人。

丁凌也不会现在就放弃他,只是笑而不语。

秋雅耳听着王老师的赞扬,张扬的马屁,四下里同学们的惊呼,议论声,只觉得自己耳朵不够用,忍不住看向丁凌,见他很是淡定,就好像王老师说的一切跟他没有多少关系似的,那种处之坦然的稳重、格外吸睛,秋雅都被迷住了,忍不住频频侧目。

【秋雅好感度+1】

【秋雅好感度+1】

……

【秋雅好感度84】

丁凌都没有发力呢,秋雅同学就要倒下了。

看来秋雅同学果然是喜欢有才华的那一款。

既然如此。

那就让才华来的更为凶猛一些吧。

丁凌微微一笑。

有了更多的想法。

“大家鼓掌!”

王老师在大叫。

轰!

掌声响彻十方。

一度传到了隔壁班。

隔壁班的老师显然知道丁凌的情况,见同学们好奇,有些酸溜溜的道

'隔壁班丁凌同学,写了本小说,大卖八十万册,风靡一方。还在加印。听说卖个百万册不成问题……'

这话自然引得隔壁班的同学也为之躁动狂热、

忍不住交头接耳,议论了起来。

这个时候,还是90年代末期。

是97年。

物价并不高。

工人的工资普遍两三百块,甚至更低。

能一个月赚到一千、两千块的家庭是非常不错的。

而丁凌一本小说,赚百万。

这对师生的冲击力有多强,可想而知。

最起码王老师现在走路那是‘虎虎生风’,鼻孔朝天,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带了个名叫丁凌的大作家学生。

那是嘚瑟的不行。

即便是三年二班的同学,走出去,也是被人所瞩目,很多同学,知道是三年二班的,都会忍不住侧目,问道:

‘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叫丁凌的大作家啊?听说他长得很帅?很有才,能说说看吗?’

因为丁凌一个人。

三年二班成了风云汇聚之地。

全校的目光都放在了这里。

很多人,经常在课间十分钟会特地跑过来看看丁凌。

丁凌的情书,每天都会收一堆。

而他从来不看,但也不会丢,都是默默的放在书包里。

这让很多给丁凌情书的女同学,深受触动,觉得自己被尊重了,对丁凌更喜欢了,甚至她们会幻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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